为探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决定在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现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
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是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电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各试点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输配电价改革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深圳市有关部门及南方电网公司,要按照《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确定的试点目标及任务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协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应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经我委审核后,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新机制运行。
(二)试点方案实施后,深圳市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新旧电价机制衔接问题。
(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应及时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