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原文)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4-10-31 09:33: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会议纪要》(国能新能[2014]420号)精神,加快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国家能源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10月11日

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扶贫工作部署和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决定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现制定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全国扶贫贫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率先开展户用光伏扶贫,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和光伏电站扶贫。

(二)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三)社会动员、合力推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根据各类贫困地区区域特点、经济发展和适宜扶贫模式,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效益。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组织有关省(区、市)以县为单位摸清贫困县以及需要扶贫贫困户发展具体情况,包括贫困县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发展现状、特困户屋顶、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具备条件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光伏电站场址。初步考虑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每个贫困县选择2-3个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农业大棚或利用荒山荒坡的光伏电站场址,作为光伏农业扶贫的重点项目。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需建册立户,建立信息化系统。

(二)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光伏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方式已经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正常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

(三)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重点在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具备、已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宁夏、安徽、山西、河北、甘肃、青海6省30个县开展首批光伏试点,选择有积极性的企业参加试点项目。组织各省提出光伏扶贫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争取年底钱批复实施。


(四)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根据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组织地方编制本地光伏扶贫规划,统筹编制全国光伏扶贫工作规划,明确全国光伏扶贫目标、任务和布局,协调光伏并网接入和服务,统一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技术培训,综合利用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财政、税收政策,提出光伏扶贫的保障措施。

(五)制定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编制本省光伏扶贫年度开发方案,明确年度光伏扶贫安装光伏发规模、安装户数以及重点光伏设施农业项目和扶贫功能的光伏电站项目,统筹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和财政资金情况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层面做好总体制定设计、政策协调、技术规范和培训体系建设,地方层面要明确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主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实施主体,保证工程度量,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技术培训,建立长期运行维护体系,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质量效益。

(七)加强实施监管。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光伏扶贫开发实施情况监管,重点监管年度计划执行、并网服务、补贴资金结算以及市场秩序情况,保证光伏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四、组织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由刘琦副局长牵头,新能源司具体负责,规划司参与,水规总院作为牵头技术支撑单位。国务院扶贫办由欧青平副主任牵头,发展指导司具体负责,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参与。双方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参与。

(二)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发展中心、电网、检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职称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开展规划研究、制定工程技术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建立项目信息系统等,在整个工程实施反政策协调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指导。

(三)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到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电网改造等技术支持工作,并按分布式光伏政策优先保障并网条件,与用户按月结算电费;协调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4年10月,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编制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以村为单体、以户为单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和光伏电站场址调查,利用两个月时间形成实施方案,12月底下达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2014年10-11月,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三)2014年11-12月,组织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标志光伏扶贫规划,并在各省规划基础上形成全国光伏扶贫开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

(四)2015年1-2月,制订年度扶贫方案。以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纲要为依据,组织地方编制并上报2015年光伏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光伏发电规模和国家扶贫资金后组织下达并实施。

(五)技术支撑单位尽快开展相关技术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发布光伏扶贫重要对象统计技术规范、光伏扶贫规划编制大纲、2015年完成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相关技术规范及光伏扶贫技术培训方案。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31/61880.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涉及“十五五”能源规划!国家能源局负责人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48:56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何洋在京会见法国电力集团执行董事于云飒,双方围绕中国“十五五”能源规划及清洁能源合作深入交流。何洋指出,“十五五”期间中国将大力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投资,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欢迎包括法国电力集团在内的外资企业深化在华合作。于云飒表示,中国是法电集团的核心市场,集团愿依托核电等传统技术优势,与中方企业在核电、电气化、新兴能源技术及第三方市场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共同出席会见。(198字)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配电区域划分的公示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40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国家能源局:2026年5月新增建档立卡光伏项目6136个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1 09:23:57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30日发布通报,公布当年度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不含户用光伏)情况。当月共新增项目6173个,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占绝对主体,达6136个,包括集中式光伏39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6097个;风电项目2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0个。通报明确区分了项目类型及统计范围,强调户用光伏未纳入本次统计,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清单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其余类型项目清单以附件形式提供。该数据反映了当前新能源装机增长中分布式光伏的主导地位和规模化发展态势。

山西省吕梁: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来源:吕梁市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 发布时间:2026-06-30 08:56:38

山西省吕梁市于6月23日由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低碳转型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并网的通知》。该通知旨在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已核准、已备案项目按计划时间节点实现并网发电。文件明确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及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紧盯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并网验收等关键环节,及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强调加强动态调度与督导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进展滞后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通知还提出要协同推进绿电就地消纳与产业低碳转型,支持新能源与铝镁、钢铁等高载能产业耦合发展,提升清洁能源本地利用水平。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5月光、风新增8.68GW、3.79GW,同比降91%、86%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25 12:08:10

国家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1—5月全国电力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5月底,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40.1亿千瓦,同比增长11.0%;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12.62亿千瓦、风电装机6.64亿千瓦,合计19.2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48.1%。1—5月光伏新增装机5959万千瓦、风电新增2505万千瓦,同比分别下降70%和46%;仅5月单月,光伏新增868万千瓦、风电新增379万千瓦,同比降幅扩大至91%和86%。这一显著回落主要源于2025年5月受政策驱动出现“531抢装”高峰,导致基数偏高,形成同比大幅下降的统计效应。同期,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155小时,同比下降95小时。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国家能源局:5月部分供电企业电费计收、新能源并网等业务办理不规范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0:14:55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通报了5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当月共接收投诉1832件,主要集中在用电报装、停电抢修和线路安全等方面;申诉162件,投诉申诉率为9.76%;举报123件,涉及承装许可、新能源并网等。通报指出,部分供电企业存在低电压、多次停电、计划停电告知不及时、电费估抄、光伏并网审核不严及验收违规等问题,涉及云南、广西、湖北、吉林、海南、河南、广西、山东、山西等地。针对问题,国家能源局提出强化应急保障、加强电能质量治理、规范新能源并网与用电报装管理等四项工作要求,并公布了重庆酉阳低电压、陕西渭南光伏接入受限、四川无证供电、广东违法分包等典型案例。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并网消纳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6-06-16 16:46:27

国家能源局部署“十五五”开局七项重点任务,聚焦新能源并网消纳与就地就近消纳双路径,强调提升电网五大能力、推动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并完善高比例新能源市场机制,以价格信号带动储能发展,全面支撑“双碳”目标。

国家能源局:截至2026年4月底光伏装机累计并网12.50亿千瓦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0:39:10

文章介绍了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召开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议主要内容。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5%;其中风电和光伏合计装机19.11亿千瓦(光伏12.50亿千瓦),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1%。会议肯定了新能源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同时围绕“十五五”开局目标,提出七项重点工作:强化新能源并网消纳能力;推动就地就近消纳与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项目建设;精准落实配套政策;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提升企业全链条综合竞争力;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同。会议强调需多方合力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