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配额制”的推出,无疑将让可再生能源之一的光伏获得强大的推动力,尤其是在我们这个政府具有较大资源调动能力的市场环境中。
时隔数年之后,“配额制”终于再现曙光。有报道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已经获得发改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最后的修订工作也在近期完成,即将提交国务院批准。
根据机构测算,由“配额制”引发的电力缺口,可能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而这部分缺口,将主要由光伏、风电等来完成。
根据当前流传的信息来看,在配额指标分配方面,将有可能要求东部政府承担更多的发展新能源的指标,这意味着更适宜东部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将更有可能成为其最理想的选择。
不过,配额制要想达到预期的效果,可能还需要许多配套措施的支持,这包括与之对应的新能源电力的输送能力以及电网的智能化、有保障且支付及时的电价补贴、相应的融资能力,等等。
配额制下“分布式”的翻身机会
尽管很像“扶不起来”的阿斗,但分布式仍然获得了官方力挺。
在“千呼万唤”之后,国家能源局终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中的正文内容多达十五条,可谓是面面俱到,既涉及到了目前反应强烈的屋顶难找、融资难等问题,也涉及到了监测体系、产业体系等现实需求还不那么强烈的方面。
不过,如果通读整个《通知》的内容,或许就可以找到分布式至今发展缓慢的原因。
在将分布式的备案权下放到地方之后,各个地方拥有了对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绝对控制权。而至于分布式涉及到的融资难、备案程序不透明、补贴拖欠等问题,恐怕本来也不是能源主管部门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这也正是为什么整个通知呈现最多的是“支持”和“鼓励”这样的词语。
力挺“分布式”
从上述《通知》来看,较有含金量的措施包括,在上网模式上,给了电站投资者更大的自由度。
《通知》规定,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其中,“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而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但在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的同时,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变更。
允许投资业主在两种上网模式之间进行变更,无疑将有利于降低投资者对屋顶资源选择的难度。
对于投资者而言,找到在25年的光伏电站存续期内能够一直持续经营、且用电较为稳定的企业,可能太过于理想化,这也加大了相互之间匹配的难度。尽管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后,将有可能降低投资收益,但却是一种次优的选择。
此外,《通知》的另一大亮点在于扩大了分布式的认定范围,将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此条措施,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投资此类项目时所需要的程序。比如,《通知》就规定,对于前述项目,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及设立的“绿色通道”,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
有报道称,在“十三五”中有关新能源发展的相关规划中,在光伏发电方面,定调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有序推进光伏基地集中开发,未来分布式将占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