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专项安排南疆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来源:发布时间:2014-10-23 14:12:59

南疆四地州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日前获国家能源局批复;10月15日,关于四个地州的建设计划通知已经下发。22日,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

张春林说:“这是国家能源局首次专项批复一个地区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是对南疆四地州的特殊政策支持。这个规模超过了国家今年1月安排我区的65万千瓦光伏发电整体规模”。

据了解,此次国家给新疆增加的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共计100万千瓦,专项用于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建设,其中自治区安排70万千瓦,兵团安排30万千瓦。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理论上讲,此技术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上至航天器,下至家用电源,大到兆瓦级电站,小到玩具,光伏电源无处不在。目前,我国光伏发电的成本价是每度0.9元―1元,而电网公司的收购价则是每度0.25元。

国家和自治区高度重视南疆工作,相继出台了支持南疆地区发展的多个文件和意见。中央有关文件指出:扶持南疆光伏电站建设,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给予电价补贴。

“1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的背后是巨额的财政补贴,它体现的是国家对南疆地区巨大的关怀和支持。”张春林说。

南疆四地州煤炭储量较少,但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光伏的有利条件。随着对口援疆工作的深入,以及750千伏电网逐步向南疆延伸,10个援疆省(市)企业纷纷前往南疆地州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性非常高,目前有很多光伏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南疆四地州地方党委、政府发展光伏愿望强烈,多次向自治区申请安排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

据介绍,自治区发改委此次争取获批的南疆四地州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可以说是上下结合,充分听取、尊重了基层和地区的意见。目前,《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2014-2020)》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国家能源局评估。

张春林说,南疆四地州2014年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可直接拉动当地投资80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13亿千瓦时,实现年销售收入12.4亿元,实现年工业增加值7.4亿元,每年增加财政收入1.42亿元,直接解决就业约500人,间接带动就业约5000人。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缓解南疆地区电力供需矛盾、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春林表示,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做好南疆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全面加快推动推进南疆四地州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一是采取项目集中受理、集中备案制,确保10月底所有项目开工建设;二是督促项目单位按照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的目标,倒排工期,落实建设资金;三是协调电网企业加快配套送出电网建设,实现光伏发电项目和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同步开工、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张春林说,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南疆四地州2014年7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兵团)在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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