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扶贫办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来源:证券时报网发布时间:2014-10-17 10:25:10

索比光伏网讯: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方案》指出,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新领域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要通过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要因地制宜,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方案》明确,要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社会动员、合力推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原则,并从开展调查摸底、出台政策措施、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实施监管等方面细化提出了7项工作内容,并对每项重点工作完成进度时间提出要求。

为确保光伏扶贫工程的顺利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了3条组织和政策保障措施。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要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二要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发展中心、电网、监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三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原标题:能源局、扶贫办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17/20803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山西省能源局: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10:13

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案创新性允许开展多用户、园区型绿电直连试点,构建涵盖单一用户、多用户及零碳园区的立体化绿电消纳体系。依据并网与离网两类路径,重点面向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替代、出口企业及零碳园区四大场景。实行省级统筹清单管理、市级组织评审落地的分级机制,并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20%的刚性比例要求。配套建立虚拟电厂聚合参与市场、全关口双向计量等技术机制,明确清单动态清退与项目分级退出规则,同步发布标准化方案编制大纲,通过专线直连模式提升风光资源就地消纳能力,支撑高耗能和外贸产业降碳增效。(198字)

山东省能源局: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6:52

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印发《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顶层政策。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适用于新增负荷、自备电厂改造、出口制造企业及并网受阻新能源四类场景,实行县域为主布局原则,跨县域项目需专题论证。设定“60%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超过20%”的刚性指标,并要求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审批采用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第三方评审三级机制;管理上实行同步投产、年度指标清算、不达标三年退出的闭环规则。配套提供用地、环评、电网接入等全要素支撑清单,通过专线直供模式提升省内风光就地消纳能力,支持出口及高耗能企业应对国际碳壁垒、降低绿色用能成本。(198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2:04:35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印发《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旨在依托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绿色转型。方案聚焦绿氢、电解铝、和林格尔算力集群、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六大重点产业,明确专线直连建设路径;针对普通项目与氢基项目实行差异化的余电上网管理,并允许跨盟市合作开发。技术层面要求220/330千伏接入须开展专项评估,机制上推行十年以上长期购电协议,建立分级申报、预审批复及负荷不足时有序退出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标准化申报模板。该方案通过风光电源点与用户“点对点”直供模式,降低高载能及新兴绿色产业用能成本,提升绿电可追溯性,支撑区域低碳产业集群发展。(199字)

青海省能源局: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来源:青海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1:34:19

青海省能源局近日印发《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部署。方案依托省内丰富的风光资源,划定四大类可实施项目,区分并网与离网两种运营模式,并根据现货市场运行状态制定差异化的余电管控规则。明确要求项目须满足自发自用比例硬性指标,接入电压最高不超过330千伏。为保障实施效果,方案建立项目储备库和示范项目择优遴选机制,构建涵盖规划选址、申报评审、建设投产到运行评估的全闭环监管体系;同时配套推行并网项目平等入市、新能源项目豁免发电许可等支持措施,通过源荷专线直连模式,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助力工业企业稳定获取低成本、可溯源的绿色电力。(199字)

内蒙古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来源:内蒙古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0:50:36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近日发布《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立足本地丰富的风光资源,明确绿电直连适用的六大类场景,包括绿氢绿氨等氢基燃料、电解铝、钢铁、多晶硅、数据中心、出口企业、自备电厂及零碳园区等主体。针对并网与离网两类项目,实行差异化余电上网管理:风光制氢项目可阶段性放宽上网比例,其余项目原则上须全额自发自用。方案还规范了多元投资共建机制、跨盟市合作路径、分级评审审批流程及市场交易规则,并同步废止原有四类一体化项目配套细则,构建统一管理框架,旨在拓宽新能源就地消纳渠道,支撑高载能产业和绿色氢能产业规模化应用绿电。(198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国家能源局王宏志: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 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09:44:38

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志发表题为《以新型能源体系支撑能源强国建设》的署名文章。夯实化石能源稳产增产基础,优化建设煤炭五大供应保障基地,推动重点盆地、重点海域油气产能接续。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更大规模平稳发展。布局发展绿色氢氨醇,扩大非化石能源非电利用规模,推动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5%。

国家能源局:将发布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和系列分领域能源规划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6-02-24 10:00:03

2月23日,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任育之发文介绍,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发布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和系列分领域能源规划”。此举预示能源基建投资将持续加码,利好风光储、核电及电网设备板块,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解读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3:14

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机构统筹组织,指导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等单位共同做好绿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核发、划转、核销、异议处理、监管工作按照《实施细则》规范有序开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13:51:32

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绿证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其自动建立唯一实名绿证账户。

风电、光伏核发可交易绿证!国家能源局印发重磅通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8:53:43

1月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就绿证的核发、划转、核销及相关管理工作给出新的规定。根据文件,绿证核发机构要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为相关主体建立绿证账户,记录绿证核发、交易、划转与核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