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企业错失转型时机
在《可再生能源法》的大力支持下,受益的除了安装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民众外,还有德国的太阳能光伏企业。在利好政策的驱动下,德国太阳能曾大赚特赚,并且引领世界光伏市场直到2008年。但是也正是因为有了政府的慷慨补贴,德国企业没能及时改组结构,以扩大竞争能力。在中国廉价竞争对手和全球价格猛跌的冲击下,德国企业纷纷倒下。
德国的光伏企业,包括博世和西门子在内,或卖掉或停止太阳能业务,更多的是宣告破产。唯一幸存的大公司现在只有SolarWorld,而其它企业虽然还有残余或后续企业,但它们都不是独立企业。因此可以说,除了SolarWorld之外,德国的太阳能工业几乎全部死亡。2013年底,德国太阳能行业只拥有4179个工作岗位。这也难怪德国能源署署长会对该国的光伏行业这么无奈。
而与此同时,全球光伏产业却发展兴旺。其中,全球60%的太阳能电池板来自中国。中国也在2013年成功逆袭,跃居全球第一光伏市场。中德两国光伏市场变化的差异,不免让人唏嘘。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德国的今天会不会成为中国的明天?笔者个人认为,国情不同,国民理念的差异,导致的结果也会万象森罗。
德国能源署署长眼中的能源转型之路
光伏补贴削减,光伏企业几乎全军覆没,德国的光伏就此陨落了吗?笔者认为并不尽然。光伏行业发展的一个大趋势去补贴,而德国的光伏也正好处于这个节点上。关键是看能否成功转型,从政府补贴的襁褓中成长起来。国能源署署长斯特凡˙科勒先生是怎么看待德国的能源转型呢?
科勒认为,其实德国能源转型始于本世纪初,从《可再生能源法(第一版)》正式实施开始,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了。第一版《可再生能源法》具体措施是,无论投资者投资风电还是光伏发电,都保证全额上网,而且确定一个20年不变的收购电价。该措施给了投资者一个安全保障,使人们愿意对可再生能源进行投资。但是在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就是可再生能源的装机量已经超出了电网的承受能力,甚至超出了电力消费能力——在某些时段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加上部分不能停机的电量已经超过了用电需求,这时,就会出现负电价的问题,既谁用电就要倒贴钱给他。这就暴露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因此德国修订了《可再生能源法》,要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必须适合电网发展的进度,也就是说,电网改造到什么程度,可再生能源才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反之,如果一个区域的电网不能承受,那么可再生能源就不能再发展。科勒表示,关于能源转型,他们目前达成两点共识。一是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要和电力系统相匹配,要考虑电力系统的接受能力和极限情况。所以,他们还要再修订可再生能源法,逐步取消之前的20年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不变的条款,新装机的可再生能源将不享受补贴价格,要和传统电力一样到市场上交易,让投资者决定投资收益问题,鼓励可再生能源在电力交易市场中实现自身价值,所以20年不变的电价政策马上就要结束了。
二是一定要让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电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不能只管发电,而不管系统,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基础建设,另一方面要引入市场机制。
德国可再生能源高额补贴时代就要过去了,但这个过程也很艰难。硬币都有两面,补贴政策在制造了一批光伏受益者的同时,也制造了大批因为高额可再生能源补贴而利益受损的群体。改革迫在眉睫。笔者期望看到,在经过理性沉稳的转型之后,德国的光伏能重焕生机。笔者也相信,德国的光伏会重现辉煌。因为,这是德国制造!
原标题:光伏启示录(二):昔日NO.1 能否重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