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14-10-14 07:13:00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优化电源项目备案(核准)程序,调动了项目投资开发的积极性,特别是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也确有一些地区和项目存在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以及备案(核准)程序不透明等问题,甚至出现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有效控制电源项目工程造价,维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源健康有序开发,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二)落实电源建设规划目标,促进新建电源项目及时投资建设。
(三)对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电源项目备案(核准)管理的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以下简称电源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在省电源项目备案(核准)情况。
(二)电源项目投产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含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等各阶段的实际情况。
(三)电源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等情况。
(四)电源项目建成投产情况等。
上述第(一)项内容由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负责统计并提供电源项目备案(核准)清单,第(二)、(三)、(四)项内容由各派出机构负责核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能源局成立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管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吴新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琦、王禹民、谭荣尧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电力司、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负责具体工作。
各派出机构会同所辖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开展专项监管工作,成立专项监管工作小组,组长由所在地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派出机构和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效衔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针对各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新建电源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投产等各环节的重点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提高工作效率。

要集中人员力量,迅速组织开展专项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的监管意见建议。各派出机构在11月15日前完成所在地专项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报告报送市场监管司。

国家能源局
2014年10月1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0/14/60860.html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14 14:46:57

5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我省特色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鼓励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提前梳理规划园区周边风光资源及输电通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

聚焦光伏组件等 ,工信部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来源:工信部 发布时间:2026-05-14 09:52:09

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聚焦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动力和储能电池、水电解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日常节能监察应及时公布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视情对工业节能监察开展情况以及专项调研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西北能源监管局扎实推进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工作来源:监管一处 发布时间:2026-05-12 09:25:2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监管工作要求,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就进一步规范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工作,向辖区内电网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开展常态化精准监管,通过严抓新能源消纳,督促企业落实新能源消纳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新能源利用水平,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监管保障。

涉光伏、水能、核能等,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6-05-11 14:32:17

涉及新兴领域等方面,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402项重要国家标准及标准修改单,涉及新兴领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农业发展、百姓生活等方面。该批标准发布后将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新兴领域方面,发布光伏、水能、核能等21项国家标准,保障用能用电安全高效。

宁夏彭阳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的通知来源:彭阳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1 09:15:23

各相关建设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收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购范围彭阳县境内2025年社会企业投资建设的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于2025年6月1日前并网。联系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5月9日

关于征集光伏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竞争态势瞭望研究需求与建议的通知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6-04-26 16:47:42

为充分响应行业共性问题和诉求,促使研究成果紧扣创新主体的实际需求,现面向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光储融合产业链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公开征集研究需求及诉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目标本研究旨在深度研判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与光储融合技术的全球专利技术竞争格局,系统分析两个领域专利相关的关键问题,为行业创新主体战略决策与相关政策制定提供高质量研究支撑,研究形成的部分成果将公开发布。

宁夏自治区发布落实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4-21 17:38:27

(三)平均负荷率暂按区内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水平执行,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测算、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备后公布。能源主管部门取消就近消纳项目实施资格的,自次月起用电企业执行正常工商业用户电价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规定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6年4月17日

江苏: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即将实施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5 09:43: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分布式光伏电站监管数据设计规范》等31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山西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来源:阳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14 17:49:23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情况专题调研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4-10 09:26:50

近期,随着安徽省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快速发展,全省光伏运行面临新的挑战,为破解消纳难题、保障并网运行安全,华东能源监管局开展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情况专题调研。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紧扣分布式光伏政策要求,强化监管服务,推动分布式光伏成为绿色低碳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为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可靠、更高比例绿色能源保障。

广东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4-09 17:26:24

附件: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