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最高可获政府200万元的补贴。昨日,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广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居民家庭、公共机构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将享受国家的资金扶持。
根据《意见稿》,如果是居民个人或者单位所属的公共机构建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将根据这个项目上一年度所发电量为基础,按照0 .1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助,也就是每发一度电可获补一角钱。而对于建筑物权属人,将以建成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基础,按0 .2元/瓦的标准确定补助金额,一次性发放给建筑物权属人。而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为200万元。
目前该办法正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在9月28日前可登录广州市发改委网站提交意见,或者将书面意见寄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