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海润光伏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江山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江山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与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根据协议,双方拟对国内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融资和销售等领域进行合作。江山投资拟于2014年收购海润光伏100MW具有配额指标且计划在该年度内能完成并网的地面电站项目。双方计划于2015年至2016年合作共计700-900MW的光伏地面电站或分布式电站项目。
在合作模式方面,协议规定,由江山投资收购的项目可由海润光伏或其下属子公司承担EPC总承包工作。海润光伏可将EPC进行分包,但需对分包项目公司负责。
海润光伏表示,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未来几年快速有效地拓展国内的太阳能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如项目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