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出台的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指出,到2015年广东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GW以上;到2020年争取达到4GW以上。
附件:《广东省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据悉,广东省有各类工(产)业园区近200个,集中连片屋顶资源丰富。据初步调查统计,广东省可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构筑物屋顶面积约8000万平方米,其中珠三角地区约6000万平方米、粤东地区约800万平方米、粤西地区约500万平方米、粤北地区约700万平方米,据此估算广东省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800万千瓦。据估算,广东省每年新增建筑的屋顶面积超过2800万平方米,若其中的10%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每年新增建筑屋顶面积可建设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300MW。
此外,地面光伏电站资源。粤东西北地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可以利用废弃矿山、滩涂、荒山、坡地、淡水养殖水域等适当布局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在海岛等有人无电地区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解决当地供电问题。据初步调查统计,粤东西北地区可利用闲散土地资源建设地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1.8GW。
广东省发改委认为,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大力培育拓展光伏发电应用市场,完善扶持政策,简化项目管理,创新发展方式,健全服务体系,促进技术进步,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提高光伏发电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低碳绿色发展。具体措施:
1.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政策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光伏发电投资、建设和运营,支持商业模式、并网售电机制、投融资方式等创新,促进光伏发电加快发展;政府通过制定年度指导规模、简化项目管理、落实电价补贴等政策,引导、推动光伏发电应用。
2.园区规模化应用与各领域利用相结合
大力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各类产业园区等厂房屋顶集中连片、负荷稳定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支持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等社会各领域安装使用光伏发电系统。
3.扩大发电应用与带动产业发展相结合
扩大光伏发电应用规模,带动光伏产业做强做大,提高光伏产业研发制造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光伏产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不断提高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力。
光伏发电是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利用方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自然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项目施工期间对地表的破坏、扬尘和噪音。项目运行期间不直接消耗能源资源,不产生温室气体,没有废渣的堆放、废水排放等问题,基本不消耗工业用水,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数量也很少。今后应研究建立光伏发电设备报废后的回收处理机制。与传统火力发电方式相比,光伏发电每年可以减少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以及废水排放。按照广东省2015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GW、年发电量10亿度计算,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7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约630吨、氮氧化物约2700吨、烟尘约2000吨,环境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