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1-7月份环评审批光伏与风电重点项目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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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大龙口村和白龙寺村,属新建65MW光伏发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0个光伏大方阵、22个子方阵、249台组串式逆变器、130208块650Wp单晶硅双面组件及22台不同容量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35kV地埋电缆线路1.55公里、场内道路3.36公里,并占用土地54.65公顷(含永久占地3.56公顷、临时占地51.09公顷)。项目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与草地。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旨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示了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规模审批配置情况。本季度全区可开放容量为119.9兆瓦,其中如意总部基地占95.8兆瓦、沙尔沁片区占24.1兆瓦;当前剩余可用容量为116.5兆瓦。截至季末,共受理并完成初审项目14个,全部通过专家评审,总装机容量3.405兆瓦,涵盖11个非自然人户用项目(1.505兆瓦)和3个一般工商业项目(1.9兆瓦)。同时,有2个已备案超6个月但未开工的项目因土地租金问题未能启动,依据《规程》将被回收相应建设规模容量(合计236千瓦)。公示旨在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本文报道了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的情况。会议通报了2026年1—8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96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60.8%;风光装机19.92亿千瓦,占比48.5%,其中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6%。会议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新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特别强调由主管部门跟踪指导地方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竞价,并及时引导纠偏;着力解决电力消纳瓶颈,强化电网补强与市场机制创新;发挥新能源在稳投资、促增长中的作用,清理非技术性开发障碍。
本文介绍了宜兴市通过优化审批服务,高效推动光伏发电项目落地的实践。以江苏嘉力电力在西渚镇白塔村实施的500kW整村连片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该项目整合闲置屋顶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并网,探索集约化、规模化开发路径,助力乡村振兴。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投资服务窗口启动高效审批机制,联动发改委、供电公司等部门靠前服务、同步核验,实现备案手续“一个工作日办结”。此举依托市数据局持续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环节、前移服务关口等改革举措,体现了营商环境优化成效。未来,宜兴将持续推行主动、靠前、精准的审批服务,赋能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198字)
贵州省能源局下发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共涵盖纳雍县羊场永和风电场等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43万千瓦。该计划依据国家及省级新能源产业政策制定,旨在统筹推动省内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其中,风电项目须于2028年3月29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9月29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核准或备案的,将取消其建设计划指标。文件要求毕节市、黔东南州能源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前期工作,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贵州电网公司及有关新能源企业需协同配合,保障建设进度与并网条件落实。(199字)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南桐农光互补项目近日通过环评受理公示。该项目位于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桐镇,总用地面积约181.7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92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项目采用“光伏+农业”模式,直流侧装机容量达120.7981兆瓦,交流侧额定输出容量为100.16兆瓦,共安装近19.33万块625瓦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并配套建设313台32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及42台箱式变压器。同步规划建设2044.26亩魔芋种植示范基地,实现光伏发电与特色农业协同发展。项目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控股股东为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实控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是关于华能遂昌150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公告。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六个乡镇周边园地,总占地约29206.3亩,拟建交流侧装机容量1491.3MW,通过新建500kV汇集站及两座220kV升压站并入电网。公告详述了施工期与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对应措施:施工期重点防控生态扰动、水土流失、扬尘、噪声、废水和固废;运营期侧重生态恢复、噪声控制、废旧设备回收及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并设油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公众参与环节未开展。生态环境部门拟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审批意见,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中广核新能源于9月17日启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1200万千瓦综合能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招标。该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200万千瓦,其中风电500万千瓦、光伏700万千瓦,并拟统筹配置煤电、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及光热等调节性电源,以提升系统灵活性与消纳能力。招标要求编制单位依据国家及地方大型风光基地政策,结合呼伦贝尔沙地中部地区的风光资源禀赋、煤炭与水资源保障条件,以及国家特高压外送通道规划,开展现场踏勘、资源数据收集与边界界定等工作,形成集约化、规模化、技术可行且具备实施优势的整体规划方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