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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保税区囤积400MW光伏组件 意欲何为

发表于:2014-08-07 08:57:39     来源:证券日报 于南
为应对美国二次双反,中国光伏企业正“各显神通”。

  记者获取的一份数据显示,中概股天合光能历月转入保税区光伏组件货值已由今年5月份的8100万美元,激增至6月份的2.28亿美元。

  与此同时,据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早在此前,天合光能便已要求其在我国台湾的供应商,在生产光伏电池时,选择非大陆生产的硅片。这改变了以往‘台湾地区以大陆硅片生产电池,再由大陆将其生产成组件出口’的模式”。

  然而,“从6月5日截至目前,天合光能并没有新增对美出口。这意味着,400MW光伏组件(粗略结算,天合光能6月存入保税区价值2.28亿美元的光伏组件规模约为400MW)中的绝大部分仍然存放于保税区内(保税区货物不得回流,只可出口)。”上述知情人士称。

  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能获取天合光能媒体负责人、投资者关系部门就此问题的回复。但某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推测,“天合光能的上述举措,寄望在反补贴初裁(只针对我国大陆)后,反倾销初裁(兼顾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前打时间差(6月5日至7月25日),继续用由台湾地区生产的电池制成的组件出口美国‘赌一把’,以减少预期中美国市场萎缩造成的不利影响”。

  400MW光伏组件

  “滞留”保税区

  天合光能如此行事的动机并不难理解,美国市场对其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第一季度,美国市场占天合光能总销售额的31.9%。彼时,美国不仅是天合光能的第一大市场,天合光能在美的市场份额,也位居几大中国光伏企业之首。

  “美国反补贴初裁幅度比业界预想的高,而根据惯例,美国反倾销历来速度快、力度大。更为关键的是,美国二次双反欲堵住第一次双反时留下了的‘空子’(例如以我国台湾电池生产成组件再出口躲避双反关税等)。据此,人们预判本轮双反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上述业界人士表示。

  早在2012年时,美国第一次双反终裁决定对华光伏企业征收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及14.78%-15.97%的反补贴税,但其双反仅针对中国大陆产多晶硅光伏电池,故此,中国企业寻找到了“采购台湾地区生产的电池制成光伏组件,再出口到美国”的曲线避税方法。

  由于这一方法较“在第三国进行制造再出口美国等方案”更为经济,随即便获得了国内企业的大范围仿效,美国市场也得以部分保全。

  不过,有别于第一次双反,在今年美国发起的二次对华光伏双反中,美方将双反范围扩大至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生产的所有多晶硅光伏产品。此举彻底封死了“采购台湾地区生产的电池制成光伏组件,再出口到美国”的避税渠道。

  上述业界人士也向记者介绍,“美国二次双反的限定很严格,不仅将产自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的晶体硅光伏电池、组件(无论其硅片或电池是不是来自第三国)都列入了双反范畴,甚至要求非中国大陆或中国台湾出口的光伏产品中,在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完成的价值部分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约60%),否则无论从任何国家出口至美国,都需缴纳双反关税。而这正是美国在双反政策上,惯用的‘三分之二原则’(产品超过三分之二价值部分来自于双反目标国,便被认定为目标国产品)”。

  抢先反倾销初裁布局

  欲打时间差避税

  那么,既然美国二次双反已将中国晶硅光伏产品的避税渠道彻底封死,天合光能在保税区中大举囤积400MW光伏组件,又意欲何为呢?

  “美国在6月5日发布针对中国大陆的反补贴初裁后,又于7月25日发布了针对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反倾销初裁。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可能存在将近一个半月‘只征收大陆反补贴保证金,不征收大陆及台湾地区反倾销保证金’的空档期。”上述业界人士还向记者表示,“同时,在未对大陆及台湾地区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前,美国提出的‘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完成的价值部分不得超过三分之二’也被部分业界人士错误理解成了‘只要不超过三分之二,便可以向美国出口’”。

  可想而知,此前天合光能要求其在我国台湾的供应商,在生产光伏电池时,选择非大陆生产的硅片,便是出于降低组件产品中我国大陆完成价值部分占比的考虑。“他们寄望于以非大陆产硅片、电池生产成组件,再出口至美国。认为如此一来,这批三分之二价值部分由非大陆完成的组件便可以赶在反倾销初裁前(我国台湾尚未被正式列入双反范围时),避开反补贴保证金,顺利出口美国。”该业界人士向记者补充道。

  除了这一可能外,天合光能400MW光伏组件会不会认缴美国第二次反补贴保证金或第一次双反关税,出口美国呢?在上述人士看来,“这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

  尽管在2012年美国第一次双反终裁及此番二次反补贴初裁时,天合光能被认定的税率均为业界最低(第一次反倾销、反补贴合计33%左右;第二次被认定补贴幅度为18.56%),但以台湾地区产电池(电池所需硅片由大陆提供)制成组件的利润只能达到10%左右,也就意味着缴税便亏本;而倘若硅片、电池均由台湾地区提供,大陆仅完成组件一环,则利润会更低,甚至将降至10%以下。

  “400MW相当于天合光能2013年总出货量(2.58GW)的近16%,针对这样一批价值达到2.28亿美元之巨的货物,天合光能怎能轻易认亏?”该人士称,“或许他们本以为这批货物符合‘三分之二原则’,又抢在反倾销出初裁发货,可以不用缴税。但现实情况是6月5日至今,天合光能对美的出货量没有增长”。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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