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9日,中国常州,天合光能就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7月25日公布的对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晶硅太阳能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给予回应。天合光能是向美国出口以上光伏产品的中国企业之一。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向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光伏出口企业分别征收26.33%至58.87%和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天合光能作为强制应诉方将面临26.33%的初步关税,该税率在强制应诉的中国出口企业中最低。
天合光能对此初裁结果表示抗议,认为SolarWorld的申诉有悖自由与公平贸易原则,是毫无根据的。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天合光能凭借卓越的产品和服务在美国已享有良好商誉,将一如既往的服务于美国的众多客户和贸易合作伙伴。天合光能的制造和成本优势、全球化战略和品牌影响力将会不断加强和巩固公司在美国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