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家是三层别墅,装设有智能家居、中央空调等项目,用电量较大。2013年4月,李先生在全省投运规模最大的居民个人光伏发电系统,首批容量20千瓦,去年9月份扩容为30千瓦。截至今年1月10日,累计发电14771千瓦时,自用10230千瓦时,剩余的4541.58千瓦时电量上网。按照上网电价0.3679元/千瓦时,结算款为1670.39元。
李先生说,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前,由于用电很猛,他家用电量几乎都“登”入阶梯电价第三档,每月电费5000元左右。现在有了个人光伏发电系统,自用部分10230千瓦时大约抵掉了第三档部分,按照第三档电价0.7983元算,每个月电价直降800元,加上卖电部分,相当于9个月创收近万元。按照厦门日照水平及实际运行的投资回报情况估算,7年左右可以收回成本;按照25年的设备厂家维保期,2020年以后可实现纯盈利。
电业部门分布式电源客户经理范莉萍说,自去年4月全省居民个人光伏发电项目在厦投运以来,已有35户申请光伏发电项目,其中,居民累计总发电量67320千瓦时,累计总上网电量32244千瓦时。第一批居民个人光伏项目将在近期陆续收到电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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