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讯美国商务部日前公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反倾销初裁决定,再度遭到了中国业内协会及企业的反对。
此前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表示,从本次的初判看来,台湾与中国的税率相差不大,原本冀望可让台湾产品提升竞争力的差别税率并未在本次的判决中出现。除此之外,美国本地的业者将可借由双反判决提升本身产品在北美市场的竞争实力,而其它地区业者(如东南亚、韩国与日本)将会因为两岸业者面临高额的反倾销税而坐收渔翁之利。
“美方无视事实及法律依据,使用相互矛盾的原产地规则,对中国相同光伏产品进行频繁限制,这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今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发表声明表示强烈不满。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日前也发表声明,再次对美调查机关上述裁决表示强烈反对,并再次呼吁美国政府终止对我光伏产品所有的贸易救济调查,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行业磋商解决中美国光伏贸易摩擦。
萧函认为,“双反”是美国打压中国光伏产业的最后手段。“美国针对我国光伏产业的打压举措已经没有新鲜招数了,其压制我国光伏巨头发展的目的也已达到”。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将于2014年12月15日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29日做出行业损害调查终裁。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称,中国光伏企业将用尽一切法律救济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个别企业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扰乱世界光伏贸易发展的自私行为,并愿意继续与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光伏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世界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美国商务部于今年1月宣布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而此次“双反”调查是继2011年美对华光伏电池“双反”调查后再次由SolarWorld公司挑起的的第二轮“双反”调查。
此前6月初,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做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