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合肥市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
通知规定,对合肥市辖区内城乡居民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2014年7月1日以后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给予的一次性补贴标准由2元/瓦提高到3元/瓦,单个电站最高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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