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自重新组建以来,一直将分布式光伏发电作为优化能源结构、合理高效利用能源的重要方向之一,并先后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支持、规范、引导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政策,在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模式和商业模式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国家能源局的全面部署和大力推动下,各省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实际,相继出台了促进光伏产业特别是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相关地区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上出台了哪些政策?具体进展情况如何?记者结合公开资料及采访内容将目前我国主要光伏大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及进展情况进行了梳理,敬请垂注。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江苏省东台市供电公司积极组织10多名员工为已并网的个人光伏电站进行并网及用电服务,检查光伏发电并网计量控制、逆变控制箱及检查多晶硅电池板连接线,确保个人光伏电站盛夏正常发电。以上信息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提供。侯婷、任建庭、黄蕾、项丹、张欣对本文亦有贡献)
山东
进展:截至5月31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累计受理分布式电源并网申请267户,发电容量31.6万千瓦。在受理项目中,98户完成并网,并网容量8.03万千瓦,累计发电量3764.23万千瓦时。其中,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同德路82号的夹岭沟小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12年12月21日并入电网,开创了国内低压居民用户并网发电的先河。
2014年1月30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摘要:自2014年起,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
规模: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光伏电站备案规模为20万千瓦,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
方向:2014年全省新增享受国家补贴资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备案规模为100万千瓦,在综合考虑各地区资源条件、发展基础、配套政策措施等因素基础上,分解下达各市。各市备案总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下达的规模指标,超出规模指标的项目不纳入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个人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地区规模指标限制时,可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增加规模指标申请,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向国家能源局申请增加相应规模指标。
备案:各市要切实加强已备案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督促落实建设条件,密切跟踪建设进度,确保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配套:电网企业要依据年度建设规模安排,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及时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及时做好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和补贴资金转拨等工作。
2013年10月24日,山东省物价局发布《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的通知》。
摘要:继续扶持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发展。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时1.2元(含税),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在2013~2015年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在国家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1元(含税)的基础上,按照每千瓦时0.06元(含税)标准给予临时电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