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京瓷发布新闻稿称,已向东京地方法院递状控告韩华Q CELLS侵犯该公司所拥有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相关专利“3-busbar(专利号为4953562)”。京瓷表示,曾于2012年3月在日本取得可有效提高太阳能电池发电效率的“3-busbar”专利,且主张韩华Q CELLS已侵犯该专利,并持续和韩华Q CELLS进行协商,因协商未果,故被迫提起侵权诉讼。
显然,京瓷并不只是针对韩华一家,只要是跟该专利有关系的企业都是京瓷的诉讼对象:组件制造商、销售商甚至电站建设商。
据了解,除了韩华Q CELLS之外,该公司也正和其他太阳能电池厂就“3-busbar”专利进行协商,且之后视协商结果,不排除向这些太阳能电池厂及销售“3-busbar”构造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渠道商以及使用“3-busbar”构造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电站业主提起损害赔偿/停止侵权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