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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85户家庭申报光伏电站 湖北正酝酿补贴政策

发表于:2014-07-01 08:46:21     来源:楚天金报
靠阳光发电,除自给自足外还可卖电赚钱的家庭光伏发电设备,已经让部分人尝鲜。

  从今天起,国家税务总局“分布式光伏发电不必自开发票”新政正式施行,家庭光伏发电推广“最后一公里”破解。业内人士预测,家庭光伏发电将迎来发展春天。

  记者走访发现,已有江西光伏巨头进驻湖北,一场围绕家庭光伏发电的推广战已悄然打响。

  个案

  “湖北自发电第一人”一年发电4743度

  “家庭光伏发电的春天到了!”昨日,在汉口春天小区,站在自家的光伏发电站旁边,“湖北自发电第一人”高松告诉记者。

  从2014年7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施行。其中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产品,由供电部门而不是发电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发电销售额超过2万元,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这意味着,家庭光伏发电推广“最后一公里”得到破解。

  而在此前,由于国家没有明文规定,高松向供电部门卖电时,需要出具发票。而他属于个人安装,根本没有发票。最终,供电部门本着发展新能源的考虑,结算时对他“特事特办”。如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政策文件施行,让供电部门对高松的这种“照顾”变得有法可依,他怎能不高兴。

  那还是2013年5月,高松在自家屋顶建起湖北首座家庭光伏发电站,并在5月21日首次并网发电,成为我省首个向国家电网卖电的个人用户。

  运行一年,高松家共发电4743度。高松算了一笔账,自发电收益包括三部分:自用电量少缴电费(0.87元/度,按阶梯电价第三档算)3000度,上网卖电收入(0.478元/度),国家能源局补贴(0.42元/度)。这样算下来,发电站一年的收益为:卖电收入1743度×0.478元+发电补贴4743度×0.42元+所省电费3000度×0.87元=5435元。

  尝到发电、卖电的甜头后,当年9月,高松就成立公司,对外承揽安装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已签下100多家订单,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

  按说国家支持,更有补贴政策,推广起来应该并不难。但高松发现,一些人暂时不接受,主要是源于造价高,家庭安装一般为5000瓦,费用5万元左右。“不过, 随着光板组件成本逐年降低,以及安装的家庭越来越多,相信有一天,家庭光伏发电也会像太阳能热水器一样受欢迎。”高松说。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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