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对光伏企业授信时,平湖农合行除了分析企业经营者素质、经营情况、他行融资、对外担保等情况外,还严格把握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政策,坚守谨慎的授信管理要求,将经营者素质较好、业务经营稳定、抵质押率较高或担保单位实力较强的企业,列为继续支持的对象,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打包押汇贷款实行综合授信管理。
同时,该行根据项目工程期限、产品生产周期、应收账款周转期限等确定贷款期限,并规范中长期贷款的还款方式,根据项目的现金流情况,做到半年一次还本付息。
2013年,平湖农合行授信的光伏企业共5户,截至2013年底,授信总额2.49亿元,比年初增加5100万元。
平湖农合行业务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在光伏企业落实贷款担保的前提下,继续信贷支持光伏企业,特别是大力支持光伏龙头企业技术革新和产品创新,是该行目前的重点工作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平湖农合行自身也积极创新,在进一步推广现有信贷产品的同时,努力转变单一的、过于依赖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模式,通过不断完善自身业务品种来满足光伏企业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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