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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日债违约“陷阱” 律师称其涉“违规上市”

发表于:2014-03-17 09:04:40     来源:新京报

一年以后,按期付息的传统被打破。今年3月4日晚,超日太阳公告称,第二期利息无法按期全额支付,公司原本需要支付利息8980万元,但目前仅能支付400万元。

这则公告,意味着超日债将成为中国债券市场上的首个违约产品。前述债券行业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在超日债之前,山东海龙、江西赛维、地杰通信等公司的债券都出现过类似的危机,最后都以政府兜底收场。

这一次,政府没有出手。据报道,超日太阳公司所在地上海奉贤区政府原本已有两套重组、付息方案,但在3月4日上午的一次会议之后,当地政府觉得“风险太大”将方案否决。

“这一天是我永远的耻辱日!”*ST超日董事长倪开禄在其微信空间里的发言被媒体发现,这位董事长写道,“成了全国第一人,羞愧难言,无地自容。”

超日债被指“违规上市”

2011年超日太阳由盈利转为亏损,2012年超日债正常发行,律师认为涉嫌违规上市。

“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金融街一位债市分析师称:“投资资本市场本身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别拿着高收益的债券只顾着高兴,违约是规范市场和机构的第一步。”

国内一家评级机构的相关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刚性兑付本身就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只有违约发生了之后,大家才会真正重视风险。”

与金融界的声音相反,维权律师们则有另一种视角。在他们看来,超日债涉嫌违规上市。

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吴立骏认为,根据深交所规定,债券上市前的三个会计年度加总平均可分配利润不低于债券年付利息1.5倍。超日债2012年3月7日发行,4月20日上市,当时2011年的年报尚未披露,相关材料以2008、2009、2010年的业绩为依据,这三年恰好是超日太阳快速发展的三年。

就在上市前的2012年4月17日,超日太阳发布了2011年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净利润由此前预计的8000万元以上,修正为亏损5853万元。但3天后的4月20日,超日债正常上市。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国龙认为,在当时的时间节点上,公司基本面发生了变化,保荐机构应该出于审慎的角度,等年报出来让债券上市。

在他看来,超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也不可能一无所知。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在2011年的财报中,超日太阳的销售收入23.87亿,但应收账款有21.4亿,“这说明公司卖了一年的货,几乎没有拿到钱。

“如果说一家公司一年下来赚了8000万,还是赚了6000万,老板的认识可能有偏差,但这家公司卖了一年的货,没有收到钱,老板可能会不知道吗?”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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