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光伏发电个人收到首笔“电费”
来源:随州日报发布时间:2014-03-10 16:17:00 3月6日,家住随州南郊的市民邓先生收到了供电公司汇来的2118.68元钱,这是他收到的第一笔光伏发电收入。
邓先生安装的光伏设备发电容量为10千瓦,去年7月12日开始并网发电,到年底共发电2812度,结算的两千余元卖电收入由电网购电费和附加补助资金两部分组成,分别按照湖北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标准计算。由于目前个人光伏发电项目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根据国网湖北电力公司统一安排,暂按不含增值税标准结算,以方便个人及时拿到发电收益。
自2013年以来,国网随州供电公司全力支持地方发展光伏产业,强化服务意识,简化报装流程,加强沟通协调。截至今年2月,已受理光伏发电项目76户,容量2452.85千伏安,累计并网发电9万余度。目前,我市首批25户的光伏发电收入31613.16元已全部结算完毕。
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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