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区发改局获悉,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嘉兴市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的批复》和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浙江省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实际,秀洲区下达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计划。在完成去年61兆瓦配额的基础上,今年秀洲将确保再完成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任务。
自2012年12月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市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并在秀洲建设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来,秀洲的光伏示范应用项目总体进展顺利。经过积极向上争取,2013年度秀洲获得了61兆瓦配额,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和省0.1元/千瓦时持续20年的补贴。装机容量61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项目和100户户用光伏发电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个省级光伏研究院已经入驻。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工17个电站项目,在建项目24.68兆瓦,基本建成11.22兆瓦,其中已并网3.5兆瓦。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进方法、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
2014年,根据浙江省能源局发文下达的省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明确秀洲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总规模为90兆瓦。为此,区政府在去年下达61兆瓦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下达50兆瓦的建设任务。其中,61兆瓦的项目要求在今年3月底前建成,50兆瓦的项目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根据50兆瓦任务的责任分解,今年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建成2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各镇建成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王店镇7兆瓦、洪合镇5兆瓦、新塍镇5兆瓦、王江泾镇8兆瓦、油车港镇5兆瓦,实现并网发电。
对于完成任务的责任主体,在按国家、省、市、区有关文件执行补贴政策的同时,还将在节能减排上给予政策支持。据悉,在执行有序用电时,企业评价等级上靠一级,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指标中予以抵扣,并在评选“绿色企业”时给予支持。
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秀洲区委、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