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能源局数据,2013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29%。其中,下放风电站项目核准、下放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取消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影响较大。
据了解,为保证取消下放的各项权限落地,能源局将加强简政放权后续监管,并作为2014年市场监管要点之一,防止出现变相审批、假放权。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2/24/222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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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库布齐沙漠基地鄂尔多斯4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送出工程(蒙东布尔陶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正式下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能源局发布《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6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应低于80%,后续根据配电网承载能力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按照自治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相关政策实施。
近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通知,将《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该办法旨在促进中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规范项目建设。办法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定义、分类、运营模式、备案流程、建设管理、并网验收、计量结算及运营监管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项目按居民和非居民分类管理,实行简化备案流程,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要求,并网由供电部门负责,运营中施工企业与项目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部门进行监管。若办法有修改或废止,以新文件为准。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拟主要调整以下内容:-是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二是扩大峰谷电价浮动比例。考虑天津市实际,根据国家要求,将天津市峰谷价差提高至4:1。三是试点实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政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户根据情况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执行现行电价政策。
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分季节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特别是除7、8月外,其余月份午间设置2个小时谷段。
分布式光伏发电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运营模式。
6月19日,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能源〔2025〕22号)。《通知》指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原则上全部自发自用,省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含连续结算试运行),可申请调整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6月1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50%,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