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以“生态立市”为发展战略,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把节能减排,特别是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作为建设生态枣庄、推进新型城镇化绿色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路径,积极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枣庄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5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395.16万平方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结构不断优化,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作用日益凸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攻坚期。
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作为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枣庄市积极提倡和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的应用。
一是抓好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2010年,枣庄市出台了《关于实施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明确从2010年6月1日起,全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2013年山东省下达枣庄市的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是6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经完成项目21个、103.19万平方米,占省下达任务的172%。2013年设立市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两个项目通过评审,市级财政列支200万元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进行奖励。
二是推行“阳光屋顶”计划。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屋顶建设太阳能电站,总装机容量55千瓦,预计每年可发电7万度,减排二氧化碳60吨,节约标准煤23吨。
三是开展可再生能源工作调研。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报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有关情况的通知》,对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下一步将在城郊接合部、示范镇、新农村社区的开发项目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选择条件适宜的重点区域发展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
加强组织夯实建筑节能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可行的目标,制定政策,落实责任,才能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落到实处。枣庄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市人大、市政协也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新型城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视察调研,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枣庄市2013年度建筑节能任务分解方案》、《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庄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管理办法》一系列配套性文件。成立了市长任组长、3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市)长为成员的市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建立了政策支撑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此外,枣庄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出台了《枣庄市市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市级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项目。
加强宣传推动建筑节能再创佳绩
此外,为提高建筑节能工作社会认知度,不断拓展宣传阵地,枣庄市充分利用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和有关政策标准文件,宣传建筑节能先进理念。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两万余张,六区一市共租赁LED宣传屏3次,每次循环播放30余天。编写《建筑节能宣传手册》2万余册、《<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实施意见>相关术语及数据说明》500余册,编写出版《绿色·智慧·生态城区(市)》3000余册免费向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赠阅,宣传普及“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理念,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一种“鲁南绿城、山水枣庄”的城市定位和“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的和谐氛围。完成《枣庄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行性战略研究分析》软科学项目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