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加坡尚德未能于指定限期内作出应诉,新加坡高等法庭遂于2014年1月27日以此为由作出针对新加坡尚德的判决,根据新加坡《法庭规则》第13条裁定,新加坡尚德须向PSS支付二亿六千三百九十一万零伍百九十九美元,另加5.33厘的利息及诉讼费用。
PSS的清盘人John Ayres称:“我们对裁决感到满意,并会采取进一步行动向新加坡尚德追讨我们的权益。清盘人将采取更多行动为债权人争取最大利益,本追索乃此等行动的第一步。”
他还表示:“追讨行动将集中调查据称转让Suntech Power Japan Corporation及新加坡尚德股份予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无锡尚德)的交易,以及PSS出售无锡尚德股权予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顺风)的交易。江苏顺风的母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1165.HK)。”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