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美国韩国作陪?
尽管在初裁结果出炉6个月之后,中国商务部对美韩多晶硅双反终裁终于落定,但似乎与业界期待有一定距离。
商务部公布的反倾销税率终裁相对于初裁相比基本没变化,其中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反倾销税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反倾销税幅度为2.4%至48.7%。其中,美国企业MEMC和Hemlock被征收53.7%的反倾销税;韩国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OCI株式会社只被征收2.4%的反倾销税。
相比较可以看出,此次中国对美韩多晶硅的“双反”并没韩国什么事,也难怪会被业内质疑是在“报复”美国(2012年美国宣布对中国产太阳能板征收最高250%反倾销关税,中国这次的决定有浓厚的报复味道)。在此次被征收反倾销关税的韩国光伏企业当中,只有两家企业的税率有48.7%,其他被征企业的税率为2.4%-12.3%。而对美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税率皆为53.3%至57%。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双反”终裁中,韩国并不在反补贴的惩罚范畴之列,当然,美国也仅有Hemlock等三家企业被征收2.1%的反补贴税,影响微乎其微。
贸易保护不够?
这样的结果,对于抱有贸易保护希望的国内光伏企业而言,是失望的。就像往大池塘丢进一颗石子,一丝涟漪,再无其他。被征方美韩还没来得及忧虑,征收方中国倒先不爽了。
就韩国而言,韩国太阳能业界不少人士就认为,此举对韩国反而有利。为何?从表面上看韩国企业受到打击,但此次决定更像是针对美国企业采取的措施,因为中国对与韩国产品相竞争的美国产品适用更高的关税率(53.5%-57%)。“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的结局就这么被第三者促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