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日前作出新规定,从2014年1月14日起,在进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设备认证时,如果提出申请的光伏发电设备输出功率在400千瓦以上,就需要提交用于确认土地确保状况的文件。而此前只有输出功率在500千瓦以上的设备才需要提交此类文件。
此前在FIT利用方面,许多运营商虽然获得了设备认证,拥有售电价格相关权利,但并未着手进行施工,这一情况已经开始受到指责。无法着手施工的原因之一,就是有些运营商在没有确定土地的情况下,提出设备认证申请。日本力争通过扩大土地确保状况确认文件提交对象的范围,减少未进行施工的情况。
具体而言,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任一文件:在拥有设置场所并开展售电业务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登记簿副本(复印件也可)、交易合同书复印件;如果在租赁设置场所或获得地皮权设定的情况下开展售电业务,要提交租赁合同和地皮权设定合同复印件;另外,如果申请时并不拥有设置场所,也没有租赁或获得地皮权设定,则需要提交权利持有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