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太阳能资源丰富,属于中国太阳能资源Ⅲ类可利用地区和湖北省太阳能资源二级可利用地区,其资源具有一定开发利用价值,实施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可充分利用郧西县丰富的绿色能源,符合国家能源政策、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该项目是郧西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首个光伏新能源项目,由“全球新能源产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山东润峰集团润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开发,首期建设规模为30MWp光伏并网发电站,总投资27189万元。
在省、市、县发改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项目已于2012年8月20日省发改委以鄂发改准〔2012〕107号文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此后,县委、县政府和上津镇政府分别组织专班推进,多次派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山东润峰集团就相关事宜进行对接,积极配合润峰电力(郧西)有限公司完成了项目可研报告及评估、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生产安全评价、节能评价、水土保持、电网接入等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展了上津镇石庙村二组西岭光伏发电站站址的水、电、路配套建设,荒山滩涂征用,临时办公用房建设等工作。2013年11月19日省发改委正式批复该光伏发电站项目备案。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预计春节前可完成投资5000万元,明年4月30日前正式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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