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5日,欧委会发布终裁正式公告,欧盟接受121家中国光伏企业加入价格承诺名单,东莞光伏位列其中,标志着公司继续在欧盟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据欧委会公告,此次价格承诺同时涵盖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涉案产品为光伏电池片和组件。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两年。在价格承诺名单内的中国企业每年可向欧洲出口7GW的组件配额,配额内的产品不征收双反税率,同时承诺产品价格不低于0.56欧元/瓦,对于未在价格承诺名单中的企业,出口的光伏电池与组件将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