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开始,中国光伏制造业由于价格下滑、外部“双反”等原因陷入困境。为了寻求突破,很多企业把眼光投向国外。与此同时,除了传统的光伏企业,一些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纷纷进入下游光伏电站领域,希望从“建材商”变成“开发商”,谋求新生。
不过,“走出去”并非易事。12月3日,第五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北京开幕,本届外洽会专门举办了中国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论坛。据了解,我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面临着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工程质量风险、施工条件风险、融资放贷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
作为国有企业的代表,来自国电联合动力的李巍称,“到海外投资,要有人、有点。有人,就是聘请比较熟悉行业、能开拓市场的业务员,有点,就是在涉足海外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针对国企的限制,为了有效、快速地服务项目,要成立相匹配的海外机构。另外,还要在当地寻找非常好的合作伙伴,他们比较熟悉当地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助于规避项目的风险。”
民营企业则有另一番感受。一些“走出去”比较早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境外投资时,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海外市场中不断探索。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陆川认为,在海外投资的过程中,要坚持专业、独立的判断,包括财务方面的调查、技术层面的调查、法律层面的细致调查等。与此同时,还要与已在当地有投资经验的企业沟通,并和当地的中国使领馆沟通。
另一家民营企业拜耳能源董事长王学军认为,可再生能源企业到海外投资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的相关审批周期很长。如果采取与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做相关尽职调查,然后进行合理分析,就能简化审批手续,这对中国企业而言意义非常大。
另外,中国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结构性贸易融资中心能源业务负责人包育栋认为,支持民企“走出去”,中国的金融机构责无旁贷,但是这有一个相互教育的过程。以光伏行业为例,各个国家的政策、法律等不一样,如果企业能及时把情况反馈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和贷款效率都会提高。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要加强国外市场的政策、法规、标准等的研究,不能把国内的经验搬到国外去。国家能源局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加强统筹和信息共享,建立服务机制,提升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国际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