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青海乌兰50兆瓦、河南20兆瓦、共和30兆瓦光伏电站档案专项验收会议在西宁顺利召开。由青海省档案局、交通厅、青海省电力公司、黄河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档案专项验收组,对三座光伏电站项目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青海乌兰5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工程于2011年6月15日开工,2011年10月30日全部并网投运,共形成工程档案559卷;青海河南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特许权项目,于2011年5月31日开工,2012年11月24日全部并网投运,共形成工程档案625卷;青海共和30兆瓦并网光伏电站,于2011年9月5日开工,2012年9月15日全部并网投运,共形成工程档案503卷。
光伏电站在我国是新型产业,光伏电站档案验收,在黄河公司尚属首次。其档案管理无相应的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可供借鉴和参考,而规模大且建设周期短、发电速度快等特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黄河公司及工程建设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建立和完善了档案管理体系,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和归档要求;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对各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了规范、有序管理,确保了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受到了各参建方的广泛好评。
验收组人员在认真听取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代表关于光伏项目建设情况和档案整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看各项目档案实物、抽查案卷、质询答疑等方式,对工程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系统性情况,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及安全保管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验收。
经认真审验,验收组认为:青海乌兰50兆瓦、河南20兆瓦、共和30兆瓦光伏电站的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分类合理,内容真实准确,能全面反映光伏建设的基本过程;能够满足查阅利用的需要,符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青海省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标准,同意上述3电站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验收组还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