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
来源:经济参考网发布时间:2013-11-27 07:04:18 财政部26日消息称,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征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此举是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相关规定自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财综[2013]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有关规定,对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资金等4项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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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hichu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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