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召开了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会议,要求青海省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进一步落实独立光伏供电工程实施方案,务必再次确认通电户数和通电方式,确保不留死角。为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会议还明确了由青海省财政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西北电监局青海业务办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建成后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青海省全面启动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
为实施好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召开了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会议,要求青海省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进一步落实独立光伏供电工程实施方案,务必再次确认通电户数和通电方式,确保不留死角。为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会议还明确了由青海省财政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西北电监局青海业务办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建成后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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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于2026年10月启动2026年度首批光伏组件框架采购招标,总预估容量达6GWp,其中海上光伏1GWp、陆上光伏5GWp。项目面向N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按技术性能与应用场景分为7个标段:标段1–5为高效组件(正面转换效率≥24.0%),覆盖全部海上及大部分陆上需求;标段6–7为中效组件(效率≥23.2%),专供部分陆上项目。各标段明确最低供货容量,合计不低于6GWp。招标范围除组件本体外,还包括配套插头、备件、运输、安装指导、调试配合及验收支持等全周期服务。采购将根据实际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落实,最终合同据实签订与结算。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文件发售及投标截止时间分别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日、11月9日。
尼日利亚联合主权投资局(NSIA)、Africa50与SEforALL共同设立3亿美元分布式可再生能源(DRE)基金,重点支持微电网、独立离网光伏等项目,旨在改善电网覆盖不足及供电不稳地区的电力可及性。该基金是落实“Mission 300”倡议的关键举措,目标到2030年为3亿非洲人口通电。它不仅填补撒哈拉以南非洲离网光伏领域长期存在的融资缺口——受高融资成本与政策不确定性制约——还通过世界银行IDA提供的2500万美元初始资金,打造首个与泛非融资平台联动的国家级示范模式。分析机构预测,尼日利亚将主导区域增长,2035年累计光伏装机或达87GW,占撒哈拉以南非洲离网市场近35%份额;当前光伏即服务成本已低于柴油发电,商业化条件日趋成熟。(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南昌地铁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工程(产业园1号、2号地块)近日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利用园区办公楼及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1兆瓦,年均发电量预计达120万度。自7月开工起,仅用两个半月即完成审批、安装、验收等全流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国家电气、防雷、防火等规范,并融合一期经验,配套视频监控、自动冲洗系统及耐腐蚀建材,提升安全与智慧运维水平。二期投运后,园区光伏总装机达6.1兆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兼顾经济性与环保效益。与此同时,三期工程正加快推进,涵盖昌北停车场、冠山站及枫下停车场,其中昌北停车场与冠山站作为首批示范点,首次将光伏电力接入地铁动照及牵引负荷,旨在探索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在轨道交通场景中的规模化应用路径。(198字)
本文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发布的《集中式光伏帮扶收益分配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鄂温克旗集中式光伏帮扶电站拨付至该市的收益资金管理与使用。方案明确以乡镇为单位,精准识别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及需持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建立动态更新的光伏帮扶名册作为分配依据。收益主要用于三类方向:一是向无劳动能力或弱半劳动力家庭按户每年发放3000元帮扶资金;二是支持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奖励补助;三是拓展用于带动就业的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方案细化了六类重点帮扶对象认定标准,规定了“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部门备案”的申报程序,实行“一卡通”专账发放,并建立市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资金安全。(198字)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9月28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期调整计划》。该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对原定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优化:共新增调入项目17项,调出项目13项,并对5个项目的内容或实施安排作出调整。其中,涉及5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风光项目,凸显全省加快清洁能源布局的阶段性部署。调整工作严格依据《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72号)执行,要求各设区市发改委、赣江新区经发局及有关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与服务保障,确保全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198字)
沙特福里斯2GW光伏电站项目桩基工程已于10月6日全面完工,正式转入支架与组件安装阶段。该项目位于沙特沙漠腹地,面临高温酷暑、昼夜温差大、地质条件复杂及有效作业时间短等多重挑战。承建方中国能建国际集团联合广东火电与西北院组成联营体,通过科学排产、工艺优化、分时段作业及关键工序全过程管控,保障了施工安全与质量,如期完成全部桩基任务。同时,项目积极推进属地化建设,吸纳当地员工并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本地团队履约能力。作为沙特“2030愿景”新能源重点工程,项目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59.7亿千瓦时,将显著优化当地能源结构,支撑沙特能源转型目标。(198字)
云南嵩阳北药光互补一期、二期1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于10月8日完成中标公示,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4.02亿元中标。该项目涵盖光伏场区、升压站及储能区的全过程总承包工作,包括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编制)、全部设备采购供货,以及设备接卸、仓储保管和场内外倒运等。工程计划于2026年10月15日正式开工,2027年3月31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送电,最终于2027年7月31日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属“光伏+中药材种植”复合开发模式,是云南省推进新能源与农业融合发展的重点工程之一。
陕西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8日公示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和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清单,共确定22个项目,总建设规模达52万千瓦(即520MW)。此举旨在落实全省“三个年”活动部署,推动高碳行业节能降碳,拓展新能源多元化开发路径,支撑“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高质量开局。项目遴选在各市申报基础上,经统筹评估后确定,纳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期间接受实名书面异议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