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召开了无电地区独立光伏供电工程会议,要求青海省各市(州)、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进一步落实独立光伏供电工程实施方案,务必再次确认通电户数和通电方式,确保不留死角。为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效益,确保工程质量,会议还明确了由青海省财政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西北电监局青海业务办对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和建成后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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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新能携手DS Energy,为澳大利亚Mercy社区三所养老院建成825.12kW光伏项目,年发电1201.7MWh,减碳366吨。采用ASTRO N系列n型TOPCon高效组件,助力非营利机构降本增效,推动社会福利领域绿色转型,彰显中澳清洁能源合作典范。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河北省发改委于7月21日发布《河北省进一步优化电网投资建设环境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电网项目落地、支撑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文件围绕规划衔接、前期审批和属地协调三大方面提出14项具体措施: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将全电压等级电网项目纳入省级电力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重点项目管理,保障用地用林用草需求;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涉河、生态红线、林地、用地、压覆矿产、规划许可及环评等环节,推行联合审批、“即报即审”等机制;三是压实属地责任,要求市县建立协调机制,压缩前期手续办理周期,落实征地补偿,加强市政与电力设施空间衔接,并维护电网建设秩序。全文聚焦提升电网建设效率与政策协同性。(198字)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青海省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3万千瓦光伏项目于7月6日成功并网,系该省首个依托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的光伏项目。项目位于高海拔地区,施工环境严苛、工期紧张,水电四局通过科学统筹与精细化管理,克服土建、安装、调试等多重难点,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工程采用“板上发电、板下修复”模式,兼顾生态修复与清洁能源开发,共布置10个3兆瓦发电方阵,配套逆变器、升压变压器及35千伏集电与外送系统,接入默勒110千伏变电站实现统一消纳。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5800万千瓦时,年产值约750万元,将助力海北州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就业与产业协同,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绿色支撑。(199字)
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正式启动1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市场化配置工作,涵盖仁和(8万千瓦)、大栗树(5万千瓦)和都龙(4万千瓦)三个光伏发电项目。公告明确以公平、科学、高效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要求申报企业具备合法资质、良好信用及新能源开发经验,并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体系,重点考察企业信用能力(10分)、项目建设运营能力(20分)、安全管理能力(10分)、电网接入消纳能力(10分)、带动乡村振兴能力(30分)、生态融合发展能力(10分)及土地综合利用能力(10分)七大维度。报名截止至2026年7月20日,后续将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面商谈判等程序确定中选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同步强化全过程监管与履约约束。(199字)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创维光伏晋中300MW/600MWh储能电站正式开工,系其“风光储一体化”关键落子。项目采用创新融资代建模式,联合中国电建等专业力量,打造区域新型储能标杆。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山西电网调峰能力与新能源消纳水平,助力双碳目标落地。
欧盟启动名为“EuroCZFactory”的专项资助项目,由地平线欧洲计划支持、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牵头,旨在填补欧洲光伏产业链中硅锭与硅片制造环节的产能空白。项目聚焦直拉法(Czochralski)技术,计划在42个月内完成硅晶体生长与硅片加工工艺优化、数字化工具集成及全尺寸中试验证。项目于挪威正式启动,联合16家欧洲科研与制造机构,明确技术研发路径与协作机制,并强调与现有光伏扶持政策协同联动。此举是欧洲重建本土光伏制造能力的关键一步,虽短期内难以实现规模化量产,但依托技术积累,在设备制造、先进电池工艺等高附加值环节寻求差异化突破,被视为现实可行路径。(198字)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