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签订有关光伏电站建设合作框架协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与盛
融财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3年10月29日签订了《项目合作框架协
议》,就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红山口一期22.6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
目”)筹建的相关事宜达成初步框架性协议。
公司提示:此协议框架的内容尚在详细论证阶段,待进一步论证确定可行性
之后,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
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目前鄯善县红山口一期22.6MW光伏发电项目为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拥有。
二、项目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拟通过合资合作共同开发该电站,甲方负责本项目融投资,并
负担相关融资成本。
2、公司负责本项目EPC工程建设,公司承诺为甲方对本项目7000万元融
资进行担保。7000万元融资到位后,将分批进入公司指定账户,投入项目工程
建设,其余建设款项甲方将按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分批安排到位,以确保项目工
期,资金拨款计划以签订的项目建设合同为准。
3、甲乙两方同意将本项目电站全部股权资产质押给公司,公司同时承诺在
甲方进行项目融资归还项目基金所投入建设费用时,无条件解除相关质押手续,
同时,公司撤销对甲方融资担保。
三、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在光伏行业复苏的背景下,下游电站的光伏应用将率先受益,公司若成功介
入将有利于公司盈利水平提升。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尚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合作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没有电站建设案例,同时电站建设属于资本密集型项目,因此存在
一定的风险;
3、本框架协议仅为三方合作意向,公司对合作方、合作项目及预计收益均
需要进行进一步论证;
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11 月 8 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311/09/4415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