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专案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后旗白音查干镇,于2012年10月取得核准批复,建成投产后,年均发电量可达3146万千瓦时,可节约标煤约4000吨,并可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节约大量的水资源,具有较好的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
目前,该专案正在开展光伏支架基础开挖及浇筑、逆变器室施工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底建成并实现并网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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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由水电六局承建的内蒙古锡林浩特5万千瓦(50兆瓦)光伏项目实现全容量一次性并网发电。该项目共布置16个光伏方阵,投运后可稳定提供清洁电力,助力减少化石能源依赖和碳排放。鉴于工程占地广、作业区域分散且地处生态敏感草原区,项目部依托智慧化管理系统,构建“线上监测+线下响应”联动机制,强化全过程安全管控;同时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通过工艺优化和“小改小革”破解施工难点,有效保障了建设进度与草原生态保护协同推进。(198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启动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由中峰岳盛(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获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总投资约3.5亿元,建设范围覆盖四子王旗、兴和县、化德县等多个县域。项目采用“农户庭院+分布式”模式,光伏组件直接安装于农户自有院落内,逆变器、并网柜等电气设备依托壁挂或光伏支架就地布置,不额外占用耕地或公共空间。工程地质条件暂按天然地基设计,最终基础方案将在施工图阶段依据实地勘察报告优化确定。该项目旨在推动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是内蒙古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的重要实践之一。(198字)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乌兰察布察哈尔两大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总规划风电与光伏装机规模达667万千瓦。两项目均采用“增量配电网+绿电直供”模式,构建“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分近、中、远三期推进。其中,和林格尔园区将新建及扩建多座220千伏变电站,配套建设输电线路,用电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察哈尔园区同步实施变电站新建扩建与线路铺设,负荷从127万千瓦增至347万千瓦。所有新能源、储能及电网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启动建设,2027年底前完成并网及电力业务许可申领。(199字)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出台《东北区域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份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抱团”报价,严防垄断协议及价格协同行为。集中报价主体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超限的发电集团,允许组建多个独立报价群组,但各群组须在场所、人员、决策、财务等方面严格隔离,禁止集团层面协调或统一指令报价。所有场站仍以注册主体独立申报、出清和结算,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合规。(198字)
本文盘点了2026年在新能源领域深度参与中国光彩事业的代表性企业家,聚焦余竹云、南存辉、刘汉元、高纪凡等核心人物。他们将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紧密结合,在光伏产业帮扶、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和公益慈善等方面持续发力。余竹云作为中环新能源董事长,转型深耕TOPCon技术,推动沉陷区光伏电站建设与零碳产业园布局,累计捐资超9000万元,并获“光彩事业30周年荣誉奖章”等多项表彰;南存辉、刘汉元、高纪凡则分别以“光伏+乡村”模式、产业扶贫实践和行业引领作用,获评“光彩之星”或“光彩事业奖章”。文章还梳理了光彩事业对新能源企业家的多元认可机制,包括周年纪念奖章、国土绿化贡献奖及年度人物评选等。(199字)
新疆油田克拉美丽光伏电站是该公司首个自主研发、建设并运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截至7月31日已安全运行超1200天,累计发电量突破700万千瓦时。项目投运后,采气一厂以“高时率、高负荷运行”为目标,通过健全运维机制、动态优化参数、强化关键设备精细化管理,并引入无人机智能巡检与参数分析等技术手段,显著提升故障预警能力与发电效率,年均发电量较设计值高出17%。该电站作为克拉美丽低碳示范区的核心组成部分,依托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探索气田生产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为新疆油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撑和示范样本,标志着采气一厂向“低碳、零碳”气田目标取得实质性进展。(199字)
光伏电站发电量不达标?80%损耗源于阴影遮挡、组件失配与衰减三大“看不见的损耗”。集能易推出功率优化器与智能组件双方案,通过组件级MPPT实现发电量提升5%~30%,兼顾增效、安全与合规,已覆盖全球60国、出货超600万套。
内蒙古呼和浩特100MW户用分布式光伏EPC项目一期中标揭晓:山西四建联合浙江东禾以2.00元/W单价、2.0007亿元中标。项目覆盖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及托克托县,由内蒙古铎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标志着华北地区户用光伏规模化开发再提速。
2026年7月28日,内蒙古伊金霍洛旗正式启动2026年度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主体优选工作。项目规划建设规模总计11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6万千瓦,全部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本次优选由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原则,面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且无违规记录的境内企业开放申报;允许单独或联合体形式参与,但对联合体牵头人及履约责任有明确要求。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实力、技术方案与保障措施等维度打分排序,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上午,相关公告已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199字)
呼和浩特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启动和林格尔绿电园区电力基础设施项目牵头企业竞争性优选工作,面向全国遴选一家具备大型新能源开发能力的企业,负责牵头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统筹实施园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风电、光伏)及新型储能等一体化建设。该项目服务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下的算力枢纽需求,规划负荷由近期86万千瓦逐步提升至远期320万千瓦,配套建设多座220千伏变电站及数百公里输配电线路。申报企业须具备新能源装机、增量配网或算电协同经验,且在资产管理公司中持股不得超过三分之二,确保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全部工程须于2026年底前开工,2027年底前完成主要设施并网投运。(199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