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3-09-25 15:30:07
9月2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向各省市能源局、自治区、各电力电网公司下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329号)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自2013年8月29日起正式实施。

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健康发展,8月29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3]329号文,印发了《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其全文如下: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光伏电站项目管理,保障光伏电站和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作为公共电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第三条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包括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项目备案管理、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自责编制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在论证各地区太阳能资源、光伏电站技术经济性、电力需求、电网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布局和各省(区、市)年度开发规模。

    第六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开发布局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编制本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建议。

    第七条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建议包括建设规模、项目布局、电网接入、电力消纳评价和建设计划等内容。各省(区、市)应在每年12月末总结本地区光伏电站建成投产及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第一年度的光伏电站建设实施方案建议。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结合各地区报送的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情况、年度实施方案建议,确认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光伏电站的年度实施方案,下达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第九条  各地区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扣除上年度已办理手续但未投产结转项目的规模后,作为本地区本年度新增备案项目的规模上限。

    第十条 各地区年度实施方案的完成情况,作为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确定下一年度该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的重要依据。对已发生明显弃光限电问题且未及时解决的地区,停止下达该地区年度新增指导性规模指标及年度实施方案。对建设实施情况差的地区,相应核减下年度该地区指导性规模指标。

    第三章 项目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  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前应做好规划选址、资源测评、建设条件论证、市场需求分析等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  光伏电站项目开展太阳能资源测评,应收集项目场址或具有场址代表性的连续一年以上实测太阳能辐射数据和有关太阳能资源评估成果。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重点落实光伏电站项目的电力送出条件和消纳市场,按照“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的原则开展项目电力消纳分析,避免出现不经济的光伏电站电力远距离输送和弃光限电。

    第十四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光伏电站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项目应符合国家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已落实接入电网条件。

    第十五条光伏电站完成项目备案后,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在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并与电网企业做好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

    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资金补贴目录。未纳入补贴目录的光伏电站项目不得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

    第十七条为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地方采取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企业,并确定项目的国家补贴额度。以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组织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规模不计入本地区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

    第四章  电网接入与运行

    第十八条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应与光伏电站建设协调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单位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工程,电网企业负责投资建设项目场址外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应根据全国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开展光伏电站配套电网规划和建设,根据需要采用智能电网等先进技术,提高电网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

    第二十条 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意见由省级电网企业出具,分散接入低压电网且规模小于6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接网意见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出具。

    第二十一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积极服务、简捷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和服务程序。项目单位提出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申请后,电网企业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或对于不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说明原因。电网企业应提高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相关工作的效率,做到配套电力送出工程与光伏电站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运。

    第二十二条 光伏电站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技术标准,涉网设备必须通过检测论证。经国家认可的检测认证机构检测合格的设备,电网企业不得要求进行重复检测。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在项目单位提交并网调试申请后45个工作日内,配合开展光伏电站涉网设备和电力送出工程的并网调试、竣工验收,与项目单位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必须符合《可再生能源法》关于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网企业应采取系统性技术措施,完善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的调度技术体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保障光伏电站安全高效并网运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光伏电站的发电量。

    第二十五条  光伏电站项目应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光伏电站并网安全工作,会同电网企业积极整改项目运行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电力系统可靠运行。

    第五章 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有关要求,加强光伏电站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及运行监管,将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作为制定产业政策,调整各地区年度建设规模和布局的依据。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和需求,及时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

    第二十七条 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抄送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适时组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通过竣工验收并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后评价,作为完善行业规范和标准的重要依据,项目单位应按照评价报告对项目设施和运行管理进行必要的改进。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范本地区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秩序管理,严格控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规模,保持本地区光伏电站有序发展。

    第三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光伏电站运行监管,项目单位应加强光伏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积极配合电网企业的并网运行调度管理,电网企业应加强优化调度,保障光伏电站安全高效运行和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系统,对各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监测。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光伏电站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并向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光伏电站建设、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及事故,项目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能源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现关键设备批量质量问题,项目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项目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报告,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视情况上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六章违规责任

    第三十三条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光伏电站项目备案文件的重要事项,包括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场址、建设规模等主要边界条件。

    第三十四条  电网企业未按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法律规定和有关管理规定完成收购光伏电站发电量,国家能源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责令电网企业限期纠正。按照《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电网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10-22-02-41-88768
点击下载:   国能新能[2013]32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309/25/42328.html
责任编辑:sunny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580MW,两大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2-29 15:58:29

近期,湖南两大光伏项目开工,共计580MW。湖南500MW光伏项目开工12月25日上午,湖南衡阳市衡东县德圳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建设。据了解,项目位于湖南衡东县吴集镇与杨林镇,由衡东凌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500MW,共分为166个光伏发电单元。湖南80MW光伏项目正式开工12月25日,湖南岳阳县黄沙街镇和谐村80MW光伏项目正式开工。

4050万欧元融资!Econergy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项目升级“光储一体化”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15:10:01

近日,以色列独立发电商Econergy宣布,将为其位于罗马尼亚西北部Oradea市的87MW光伏电站配套建设68MW电池储能系统(BESS)。该项目升级获得UniCredit Bank提供的4050万欧元融资支持。

240MW,三个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5-12-26 13:49:24

近期,国内外三个光伏电站项目相继开工,规模达240MW。中电建100MW光伏项目开工当地时间12月19日,赞比亚能源部官网显示,奇桑巴二期100MW光伏项目已开工建设。今年9月2日,中国电建发布消息称,与赞比亚国家电力公司正式签署奇桑巴二期100MW光伏电站项目合同,内容涵盖100MW光伏场区建设、升压站扩建、输电线路增建及相关设备集成等环节。云南6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12月19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大石板6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举行。

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6亿千瓦,同比增长41.9%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0:04:36

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3亿美元!中国能建联合体中标沙特电力光伏发电项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5 14:24:02

2025年12月,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国际公司与华东院、湖南火电组成的联营体成功中标沙特电力采购公司沙穆塔第6轮光伏发电项目,合同金额达3亿美元。该项目是沙特国家可再生能源计划(NREP)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沙特“2030愿景”下的能源转型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寻找光伏“X”能量 一道新能DBC引爆新势能来源:一道新能 发布时间:2025-12-24 13:38:13

寻找光伏“X”能量一道新能DBC引爆新势能

中节能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开工来源:《今日城厢》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12-24 08:36:22

12月19日,中节能渔光互补项目在城厢区灵川镇启动。

无处不从容 | 应“沙”而生,正泰新能ASTRO N沙光组件来源:正泰新能 发布时间:2025-12-23 15:38:13

正泰新能专为沙漠严苛环境打造了ASTRO N沙光组件,涵盖ASTRO N7和ASTRO N8系列,在保持主流高功率的同时,创新性引入自清洁涂层玻璃、高载荷钢边框、膜层优化电池等技术工艺,确保在沙戈荒环境中持久高效运行。

三峡&中国交建,在马来西亚联手打造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来源:海外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5-12-23 09:27:09

近日,三峡亚非公司(CTG Asia-Africa)、马来西亚Cahya Mata Development Sdn Bhd 以及 中国交建(马来西亚)有限公司(CCCC (M) Sdn. Bhd.)共同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旨在推进马来西亚砂拉越州萨马拉朱(Samalaju)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签约仪式在北京中交大厦举行,标志着三方在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的合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中国能建中标澳门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海外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5-12-22 10:25:57

澳门路氹溜冰路葡京人酒店的屋顶,将安装上光伏发电系统,成为中国能建葛洲坝集团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能源布局的新里程碑。

面对光伏消纳应用压力,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提出3点建议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19 08:51:22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桂小阳出席并致辞。桂小阳指出,当前,供给侧方面,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内卷式竞争对行业整体利润的侵蚀、对技术创新空间的挤压影响依然存在,部分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护城河仍需加深。面对当前光伏行业内卷竞争、消纳受限等现状,桂小阳提出3点建议:一是坚定发展信心,在变革中把握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