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出台“克服"四风"问题十件实事”和“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十条措施”后,省发改委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出台了组织实施和整改落实方案,目前推出12项举措狠抓落实。
一、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现行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梳理,降低一批收费标准,年底前配合省财政部门编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取消,凡有自由裁量空间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严禁将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向企业变相收取。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11月底前制定公布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建立经营服务收费调整统计报告制度。对行政审批前置的特定中介服务收费、社会团体收费进行重新梳理和重点规范,防止对企业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对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收费政策,及时通过“河北物价”网进行信息公开。
三、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及时衔接国家取消和下放的各类审批事项,在国家取消和下放后一个月内省发改委衔接落实到位。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确规定必须由省发改委审批的事项外,一律取消或者下放;除由省级平衡建设条件或者跨区域、跨流域的审批项目外,一律取消或者下放。
四、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省市县三级办理流程,明确各层级责任主体、审核内容、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间、办理要求,最大限度地简化多层级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力争使省发改委成为办理同类审批事项时限最短、服务最优的部门。
五、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监管。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系统,争取年内出台投资项目信息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监管。国家修订或出台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后,一个月内出台我省的相应管理办法。年内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的意见。
六、完善措施,强化权力运行监控。年内编制权力运行监控流程图,完善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时公开各类行政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平台建设,与网上审批系统相结合,力争年内上线运行。
七、督促搞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照全省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督促各设区市(直管县)进行清理整改,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清理结果。严格落实中央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严肃处理。
八、削减煤炭消费量,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5年内,通过压减钢铁、水泥等高耗能产业产能、淘汰燃煤小锅炉、关停燃煤小火电机组等工作,压减煤炭消费4000万吨以上。通过增加气源供应、完善输配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煤改气工程等工作,加快天然气、煤制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力争到2017年全省天然气利用量达到150亿立方米,比2012年增加100亿方以上。
九、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积极扩大省外输入电力,确保2017年全省接受外输电比重达到30%以上。同时,按照“等煤量替代”原则,以热电联产为重点,改造建设一批高参数、大容量机组,降低排放强度,保障居民采暖需求。
十、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张承地区1000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推进海上风电发展,力争2017年全省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100万千瓦。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等产业,全面提高新能源产业规模,提升新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十一、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做大做强30家节能环保骨干企业,抓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节能环保专业园区和节能环保特色产业基地试点建设,到2017年实现节能环保产业销售收入比2010年翻两番。抓好50家园区循环化改造和50家企业循环化发展,示范带动全省循环经济规模化发展。
十二、严明纪律,立行立改。“双十条”出台后,省发改委立即按规定拆除了5部办公用车的“O”牌车牌,7部越野车收回车队封存,现有在编车辆全部经省“公车治理办”核实认可,不存在超标、豪华装饰等问题。实行了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定了委公务人员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务人员接待范围、审批程序、接待地点及标准等事项;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查摸底,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