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显然正在着手解决中国光伏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支持试点工作的通知》,试图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扩大支持范围等一系列措施,支持我国分布式光伏业的发展。
据记者了解,这一消息的首次亮相,是在此前中航工业启动“40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新闻发布会上。彼时,一位国开行人士在讲话中介绍,国家开发银行将承诺增加分布式光伏发电信贷规模,并将支持范围扩大到开发建设的企业、公共事业单位等各类法人实体和自然人。
在我国光伏业担保资源不足、电站流转二级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国开行此举,实质是在用自身信用资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担保,建立一个可靠且快速的融资渠道。这对行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利好。”某光伏企业融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融资渠道快速建立
根据报道,此份《通知》扩大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范围,其中包括光伏示范区、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为解决偏远及海岛缺电地区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城市照明及通讯基站等项目、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消纳而建设的配套电网、微电网项目等。
此外,《通知》重点将受益人范围扩大,光伏制造企业、发电企业、工程承包企业以及其它工商企业、事业单位,符合国开行直接申请贷款资格,信用等级不低于BBB-的,均可以直接申请国开行信贷支持。
对于那些不符合直接申请国开行贷款资质、信用等级低于BBB-的中小企业和个人,《通知》则提出,国开行将联合地方成立统一投融资主体负责贷款事宜。具体模式为:国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及能源管理部门协助地方成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市场化动作,具有借款资源及承贷能力的企业融资主体(即统借方),国家开发银行向统借方提供授信,统借方再以委托贷款等合法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向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对象提供资金支持。
对此,一位光伏企业人士向记者介绍,“即便是地面电站,目前我国也没有一个完整运营25年的案例,刚刚起步的分布式就更无从谈起了,这或许是绝大多数银行对光伏信贷持谨慎态度的主要原因。此外,很多光伏电站投资主体不具备充足的抵押资产(组件、电池板等资产亦不被银行认可),使得他们想要从银行融资,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