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政策予以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要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并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记者从无锡供电公司营销部处了解到,目前,江苏省市两级政府仍在对这一利好政策进行相关解读,还没有实施细则出台。
虽然国家已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补贴作了初步规定,但却是站在全局角度考虑,具体实施细则并未正式公布,江苏省、市政府还要做更多的解读和规划,才能制定出具体补贴和实施方案,这其中程序也较为繁杂,就通知的附加条件而言,实际操作起来也有一定的困难,具体实施日期尚不可知。
据无锡供电公司营销部智能用电专家顾伟介绍,目前,按照脱硫煤电价回收,每千瓦时电的回收价格为0.45元。如今,再加上8月30日出台的补贴标准,一旦落实,原来未获得国家电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次性将按最高价每千瓦时0.87元回收。申请有条件限制电价补贴更多针对企业。
在顾伟看来,国家规定,电价补贴标准适用于除享受中央财政投资补贴之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此条件,很多企业和个人都满足申请条件,但在通知的“其他条件”一项中,却又有“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和有关管理规定”这一说。
“企业符合‘固定资产投资’这一规定,在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上比个人更有优势。”顾伟强调,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仅用来为家居用电服务,像电视机、电冰箱、空调之类的家用电器实在不满足“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审批程序”这一要求。因此,包括顾伟在内的多数专家认为,此次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标准更多的是针对企业层面而言,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在申请电价补贴程序上并不复杂。
实际上,由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投资巨大,目前申请并网运行的主要以企业光伏发电项目为主。据悉,到目前为止,无锡地区共有23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大部分为企业申报项目,其中有2家企业已经实现了并网运行,仅有7个项目为居民个人家用式光伏发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