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7月18日下午,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8号公告,正式公布对来自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初裁认定,在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公告称,从7月24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美、韩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征收最高为57%的进口保证金。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对此表示支持,“2012年以来,美国和韩国多晶硅企业以远低于其成本的价格向我国大量倾销多晶硅,严重影响了我国多晶硅行业的健康发展。商务部对美国和韩国多晶硅的反倾销初裁,是促进我国多晶硅行业实现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初裁裁定的倾销税率对国外多晶硅企业倾销行为影响有限,很难给国内多晶硅企业带来实质性的保护,更多的是作为光伏产业“双反”贸易战的博弈筹码。
扶一把“阿斗”
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共进口多晶硅6.46多万吨,同比增长36%,其中从韩国进口2.13多万吨;从美国进口仅次于韩国,为1.74多万吨。分析人士表示,韩国OCI、美国Hemlock等企业享受政府优惠贷款及巨额补贴,Hemlock的补贴甚至高达1.5亿美元,而他们的主要市场均是中国。
2011年下半年以来,国外多晶硅企业持续对中国多晶硅市场低价倾销,使得国内多晶硅价格持续下滑,远远低于大多数国内企业生产成本,导致近九成中国多晶硅生产企业亏损甚至停产,整个多晶硅行业陷入危局。
“对于中国光伏产业来说,我们需要的不是倾销的多晶硅产品,而是先进的生产技术。倾销只会压垮我们的企业,破坏我们的产业,却不能带来先进技术。”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宋亮表示。
2012年4月,国内四大多晶硅企业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赛维LDK太阳能有限公司及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商务部反映了国内多晶硅生产企业的经营困境,并正式申请对美国、韩国及欧盟进行多晶硅“双反”调查。
2012年7月20日,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1日,在欧盟正式宣布对产自中国大陆的光伏组件、关键零部件如硅片等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后,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并与上述对美、韩多晶硅产品的调查行动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