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为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完善光伏发电价格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给格尔木下达了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64268万元,其中:发电项目电价补贴64162万元,接网工程补贴106元,主要支持该市光伏发电项目的大力推进。
据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下达有助于支持格尔木具有清洁、绿色、低碳的光伏发电项目,极大地促进光伏园区各企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热情,加大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为落实国家有关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奠定了基础。今后,格尔木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光伏发电企业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并督促光伏园区切实加快工作进度,使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标,确保格尔木光伏产业园区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