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兴冲冲想在光伏产业上一展身手的江苏旷达,恐怕不得不停下脚步了。
两个月前,江苏旷达拟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力诺”)的一纸协议,让淡出A股市场的力诺集团重现江湖。但5日晚间,江苏旷达突然宣布,日前收到交易对方———力诺集团旗下产业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力诺”)就本次收购的《工作联系函》,山东力诺决定终止本次合作,同时解除与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终止合作协议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在收购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山东力诺内部管理人员向经济导报记者透露。虽然江苏旷达重申,此事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此前为该收购案投资1亿元设立的电力全资子公司将暂时陷入停摆。
戛然而止的收购
江苏旷达曾于6月6日宣布,公司同山东力诺签署协议,拟收购其全资子公司青海力诺全部股权。
双方商定,原则上应于6月10日起开展收购标的子公司的交易正式协议的商谈,6月20日前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为配合此次收购,江苏旷达在公布收购协议的当日表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设立新能源发电及能源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能源投资和投资管理。
一切似乎都在向着成功收购的方向迈进,但双方在价位上的分歧,令这起收购戛然而止。
“青海力诺的建设规模非常大,发展前景也很可观,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像这样的规模,收购价位至少在10亿元以上。但经过近两个月的谈判,双方并未在价格上达成一致。因此,山东力诺决定终止本次合作。”上述山东力诺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青海力诺主营太阳能发电机电站运营,目前在青海德令哈市已投资建成了一期30MW光伏电站,并已并网运营1年;二期20MW光伏电站已经建成,处于竣工验收和申请并网阶段。
经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至2012年12月31日,青海力诺资产总额5.05亿元,所有者权益1.48亿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7773.21万元,净利润2860.41万元。
“溢价如此之高,说明山东力诺在与江苏旷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之后的商谈过程中,嗅到了国家计划大力扶持光伏企业的政策风向,继而导致了合作终止的结局。”齐鲁证券分析师刘保民对导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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