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对中欧光伏反倾销案达成价格承诺发表谈话,全文翻译如下:
女士们、先生们,
6月4日,我宣布了从8月6日起对中国光伏板加征47.6%临时反倾销税的决定。
从特殊的市场环境出发,为强调我们的磋商意愿,我们允许在两个月的时间仅实施11.8%的税率。
就在上周末,在两个月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与我的中国同行高部长及中国商会达成了友好解决方案。欧委会已经收到了中国大量光伏板出口商签署的价格承诺。今天我将起草决定,建议接受这一结果。我希望欧委会将在8月2日通过我的提议。
此案之所以特殊,一是因为其规模,二是因为其所涉及的行业。
一方面,我们不能接受中国产品倾销,损害欧盟光伏产业。另一方面,如果解决方案将造成欧洲供应短缺,并对下游产业和消费者造成过度负面损害,我们也不感兴趣。
光伏产业布局对欧洲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从欧盟近年气候政策目标看,欧洲对光伏产品的需求将居于世界领先地位,超出其自身生产能力。
简言之,即使在倾销的损害全部消除,欧盟产业得以全面恢复后,欧洲未来仍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进口光伏产品。
在与中国同行的磋商中,我一直牢记两个目标:一方面,我们如何消除非法倾销对欧盟造成的损害;另一方面,我们如何确保欧洲用户和消费者从低价光伏产品中获益。
我们达成的解决方案既有针对性又有创新。
中国供应商同意采取自愿性价格承诺,他们将停止倾销,并将价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之上。作为回报,实施价格承诺的企业将不必支付反倾销税。
该价格承诺仅适用于一定的年出口量,占欧盟市场部分份额。对超出既定的年出口量的部分,将从8月4日起继续征税平均47.6%的反倾销税。
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在欧洲自身产能无法满足的那部分市场份额中,中国产品将实行最低限价。通过设定最低限价,价格下行的压力将不复存在。
在其余市场份额中,欧洲产业将与世界其他生产商竞争,而中国企业将被47.6%的反倾销税挡在市场之外。
我也听到一些声音,说我们对中国做了让步,这一协议将损害欧洲产业。
我不同意这一说法。
一旦价格承诺正式实施,对那些未签署价格承诺的中国企业将征税反倾销税,且税率从11.8%提升到47.6%,他们将被挡在市场之外。这些企业占中国目前所有光伏出口企业数量的30%。
对剩余的70%企业,由于他们实施了价格承诺,可以在一定数量限度内免于支付反倾销税。然而,这部分数量涉及的是欧盟企业自身生产力无论如何都无法满足的市场份额。
据预测,未来欧洲光伏市场将继续增长。我们对中国实施价格承诺产品所允许的进口量,其占欧盟市场份额要远远低于目前中国所占份额(80%)。这为欧盟生产商提供了重要保护。
如果说的更明确一些:价格承诺不仅仅涉及价格。价格承诺仅适用于一定的年进口量,对超过该进口量的产品,将继续征税临时反倾销税(从价税)。
我相信该方案将消除欧洲产业所受到的损害。其效果相当于对所有中国出口商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欧洲产业将再次赢回近年来失去的市场份额。我们将通过可持续价格水平恢复稳定。
在今后其他贸易案件中,欧盟与中国继续需要持这种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我衷心希望中欧光伏产品解决方案将为这些讨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