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推进,重组后国家能源局内部人事布局确定,并呈现较大变化。
一位能源专家认为,改革是两家机构职责整合,人事安排是重点之一。从业务部门的分配看,原电监会系统官员负责管理体制改革、电力行业发展、电力市场监管、人事管理等工作,原能源局官员侧重对煤炭、油气、新能源、节能等方面工作。
在能源局13个内设机构中,有七个司局由电监会官员任一把手,并多为正司局级官员。新能源司、煤炭司、油气司、核电司等六个司局由原能源局系统官员任一把手。
在国家能源局10名领导层中,原能源局与电监会班底各占一半,原电监会官员级别高于原能源局官员。能源局长吴新雄为正部长级,副局长史玉波、王禹民为副部长级,史玉波同时为能源局第一副局长。
在原能源局班底中,仅副局长刘琦为副部长级官员,副局长张玉清、许永盛排名靠后,分别在去年7月、12月从油气司司长、电力司司长位上升任能源局副局长。
司局长名单揭底
直至能源局宣布成立当天,能源局内设机构人选才确定。
按照能源局“三定”规定,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40名,司局领导职数42名,含监管总监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记者获得的能源局内部干部任职方案显示,原国家电监会系统官员共有29位司局级干部;原能源局官员11人为司局级干部,正局级官员4人。此外,原国家能源局14位副司长、7位副巡视员被任命为正处级干部。
在能源局13个内设机构中,有七个司局由电监会官员任一把手。分别是: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王强(正司局级)、发展规划司司长俞燕山(副司局级)、电力司司长蒋晓华(正司局级)、市场监管司司长刘宝华(正司局级)、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韩水(正司局级)、国际合作司司长邹逸桥(正司局级)、人事司司长李晶华(正司局级)。
其余六个司局由原能源局官员担任一把手。从职级来看,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江冰、煤炭司司长方君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为正司局级干部。除此外,综合司司长王思强、核电司司长郝卫平、油气司司长刘德顺均为副司局级干部。
在原国家能源局近20余名副司长中,综合司副司长邓奎、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丁志敏、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黄鹂、原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被任命为副司局级干部。除此之外,原国家能源局14位副司长、7位副巡视员被任命为正处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