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2012年亏损2.71亿元却被海润光伏不明就里地写成盈利2.71亿元,这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这项巨额合作的判断。”
今日(7月5日),海润光伏发布《特别重大合同公告》,公司拟与港股上市公司顺风光电旗下的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投资)签订479MW光伏电站建设合同,涉及资金高达41.9亿元。然而,海润光伏在披露合作方顺风光电背景时,却将原本亏损的顺风光电披露为盈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作为一家从事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企业,顺风光电在上述合同中竟然没有要求使用自己的光伏产品,似乎只是扮演了一个“出钱帮海润光伏消化库存”的角色。
41.9亿元重大合同
今日,海润光伏发布重大合同公告,公司拟与顺风投资签署《项目EPC合作协议》,合同金额约41.9亿元,协议履行期限为479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发电为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海润光伏目前已在国内开发了499MW光伏电站项目,此次与顺风光伏的一单,就相当于过去数年的建设总和。
根据一并公布的公告显示,上述合作将采取顺风投资逐步收购项目公司95%的股权的形式来完成。而海润光伏首批拟转让包括酒泉、兴和县察尔湖、精河、吐鲁番海鑫、柯坪、岳普湖等6个地方的项目公司,涉及规模达到23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