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举行的家用光伏发电系统补贴说明会上,一位参会者说“希望在屋顶上尽量多地设置太阳能电池模块,持续不断地发电”,而演讲者则回答说“即使发电量超过家庭用电量,也没多大好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家庭剩余电力收购制度跟日本明显不同,很难通过卖电获得收益。
在日本,10kW以下的家用系统全国一律以38日元/kWh的价格收购剩余电力,10kW以上的系统则以37.8日元/kWh的价格收购全部发电量。但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家庭如果某月产生了剩余电力,政府不会立即支付相应费用,而是将剩余电量转入下个月。
如果下个月的用电量超过发电量,则用上月的剩余电力抵消。然后,到系统设置12个月后,如果仍有剩余电力,加利福尼亚州会选择转入下个月或以0.04美元/kWh的低价收购累计的剩余电量。
这一制度叫做“净计量电价制度”(net-metering)。美国50个州中,有43个州和华盛顿特区采用了这一制度。不过,制度内容因各州和电力公司而异。基本上都是用接入电网的分散型发电设施来抵消自家消费的制度,不以卖电为目的。也就是“自产自消”。消费者为了跟电力公司签订净计量电价协议,会根据过去的年用电量来设计和设置光伏发电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