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美国启动了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并于同年向WTO起诉中国风电[1.59%]补贴;2011年,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12月作出最终裁决,向中国出口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2012年9月,战场转移至欧洲,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然而,正当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轮番轰炸之际,出于对未来战略产业保护的“私心”,欧美却在加紧制定着各自对于新能源行业的扶持政策。
在欧盟提出的《能源2020》中,发展新能源,尤其是合理利用太阳能成为了其替代核能的最佳备选。为了顺利推广新能源,欧盟各国对于太阳能和新能源行业都制定了相关的补贴政策以及税收减免。在美国总统奥巴马一直所倡导的新能源革命中,也同样存在着对这些企业的政策倾斜。作为此次欧盟对中国“双反”诉讼案的主要发起方——德国最大的光伏生产商SolarWorld公司从欧美得到的补贴就已经超过了1亿美元。欧美对于新能源企业的“暗中帮助”也成为了其在对中国光伏产业发起“双反”调查时“底气不足”的主要原因。5月24日欧盟委员会的非正式投票中,18国对于向中国光伏产品临时征税的反对票,也正是他们这一立场的反映。
欧美对于战略行业——光伏产业所发起的责难,与其说是一场保卫贸易自由的诉讼,不如说是各自为了掌控战略行业话语权,而实施的一次反自由贸易制裁。在制裁之下,暴露出来的欧盟各经济体对于诉讼的不同态度,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在欧债危机的背景下,欧盟愈加分化的现实。
按照欧盟法规,2013年12月5日,欧盟将要对中国光伏“双反”诉讼做出最后裁定。而12月6日,世界各国的贸易部长就要齐聚巴厘岛,就扩大世贸组织协定的范围进行谈判,以期望达成一项全球性协议。这起牵涉中欧两大贸易体的诉讼案能否顺利解决,或将成为考验世贸组织在后危机时代是否仍有效运营的最佳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