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借鉴德国分布式光伏:把项目做成卖方市场

发表于:2013-05-27 09:10:00    

在“后金太阳时代”,由于缺乏前期投资的强力政策支持,可以预见,资金问题将更为凸显。事实上,凡是在分布式光伏电站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企业,一般是大型的相关设备制造企业与能源集团,甚至是上市公司,惟此,它们才有充足稳定的现金流,可以支撑这些回收期颇为不短的项目。难道说,必须借助外部资金才能启动项目么?分布式光伏项目本身不能吸引来资本么?至少,德国的案例值得我们深思、学习。

2000年,德国推出第一版上网电价法案,也就是业内津津乐道的EEG法案,初步明确了实行上网电价的补贴模式,法案推出后市场处在40%以上的复合增长期。

2004年1月,德国修改并颁布了新的《可再生能源法》,其中规定了“优先并网,全额接纳”的新能源电力政策,并细分了各种类型的发电装置的上网电价。

2008年6月,德国出台第三版EEG法案。每次政策调整,都带来装机的飞速攀升。

如果说上网电价法案是德国光伏产业飞速发展的源泉,那金融创新则承担着催化剂的作用。通过上网电价法案的机制安排,在德国,电网企业作为国家的代理人,同时也是中介人,向用户发放电价补贴,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计量。这样做最大的好处在于,电网企业代表了一种国家层面的信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相当于一种国债,由于可靠的收益回报,一时之间,金融投资机构的资金大量进入,德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为卖方市场,买家拿着钱等着项目做出来。在金融资本的催化作用下,整个德国光伏市场在上网电价法的基础上迅速井喷。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相关阅读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2022年中国户用光伏品牌大会
2022年中国户用光伏品牌大会

2022年9月27日

浙江宁波

2022第二届华中光伏论坛
2022第二届华中光伏论坛

2022年9月22日

武汉洪山宾馆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