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目前,合作方三峡新能源还未给阳光电源支付合同约定的1.8亿元预付款
5月21日,阳光电源股价迎来涨停,最高价达到15.5元/股。同时,也迎来9亿元合同即将延期的厄运。
2012年10月8日,阳光电源与酒泉朝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朝阳”)和酒泉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三阳”)签订了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共计9亿元,占其2012年全年营业收入的74.14%。
随后,2012年11月12日,公司又与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能源”)签署了“酒泉朝阳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及“酒泉三阳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履行期限规定为2013年6月30日。
如今,距离合同到期仅剩一个月,理财周报记者获悉,其中朝阳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建成,而三阳项目则会延期。“项目延期具体责任不在公司。”阳光电源证券代表王国伟表示。
9亿元合同延期,
1.8亿预付款未到账
今年5月9日,阳光电源再次发布公告,约定6月30日晚间12点之前完成10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然而记者5月22日致电证券代表王国伟获悉,“酒泉朝阳”项目进展顺利,6月30日可建成,但当期并不能实施并网发电,预计今年内可实现;而另一个项目“酒泉三阳”,则确定会延期。
“三阳项目延期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电网接入建设延期,项目前期的升压站还没有建好,所以相应并网时间也就延期,预计今年内能建成。”王国伟表示。
根据规定,由于导致延期的责任不在承包方,所以阳光电源无需进行赔偿。
尽管这一项目金额占据其2012年营业收入的74.14%,但由于工程延期,该项目在2012年并没有给阳光电源带来业绩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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